李先生说,因为他在家摔了一跤,硌到了腰,就跑到医院挂了急诊,拍了,从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就诊时间是3月18号晚上10点54分,接诊的是一位张医生,辅助检查结论是:“我院肋骨CT未见明显骨折”。
李先生再三强调,跟医院说,问有没有骨折,医院看电脑图片,回答说没有骨折,只是软组织挫伤,就给他开了两天的止痛药和两天的膏药,让他回家,他在家躺了三天,感觉身体吃不消了,然后又回到该医院复查,这时候挂了内科的号,当时内科没人,拉出3月18号的单子,一看是骨折,一瞬间他精神被打击了。
几天后,李先生复查的时候,打印了3月18号的CT报告单,上面写着:“右侧第10肋骨骨折,审核的是一位蔡医生”,CT报告单还显示,检查时间是3月18号晚上10点59分,出报告的时间是当天晚上11点18分,也就是说,当时不到20分钟就出了报告,李先生目前想向院方索赔,金额是1万元。
李先生的腰部目前被包裹的很严实,他说之后去另一家医院就诊,拍了CT,三维重建的图片可以看到,有一根肋骨明显断裂了,当时医生用支架把他的腰部进行了固定。
医务科的冯科长强调,当时李先生来挂的是急诊,急诊要排除急危重症,称当时的张医生很认真,在报告还没出的情况下,马上看了电脑上的片子,看了片子后,张医生认为没有明显骨折。
在另一家医院的CT三维重建图片中可以看,李先生有一根肋骨明显断裂了,医务科的冯科长说,当时经过三维重建,他们的蔡医生也在CT报告单上写明,李先生右侧第十肋骨骨折了,冯科长说,当时的医生在处理流程上没有问题,说就算当时诊断肋骨骨折,医生在用药上,骨折与不骨折的处理方法一模一样。
咱们简单的理一下,李先生的右侧第10肋骨,接诊的张医生说未见明显骨折,CT审核的蔡医生说骨折了,李先生认为,这导致延误治疗,医务科的冯科长说没有延误,因为骨折不骨折处理方法是一模一样的,那真的是这样吗?
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的CT报告单显示,检查时间和出报告的时间相差20分钟左右。
当时接诊的张医生在病历上写的是未见明显骨折,医务科的冯科长分析说,20分钟后出的CT报告,张医生当时应该也没看到,但冯科长指出,骨折不骨折医生的处理方式都没问题。
李先生和急诊接诊的张医生加了微信好友,3月23号那天,张医生说,真是抱歉了,李先生说,干什么都不容易,张医生说,谢谢你的谅解,但是给你漏诊,这个没什么好狡辩的。
接诊的张医生跟李先生说的是漏诊,医务科冯科长说,是他们存在小的疏漏。
李先生说,在另一家医院做了CT后,医生马上给他用支架进行了固定,那家医院的CT三维重建照片上可以看到,那根肋骨断裂了,萧山中医院的冯科长说,他们首诊接诊时,CT三维重建照片上,只能看到那根肋骨上有一条线,这张照片让记者看了,但并没有让我们拍摄。
李先生说,由于中医院当时没有告诉他骨折了,他也就以为没骨折才干活,导致骨头移位了,病情也就加重了。














李先生认为,萧山区中医院做CT时,那根肋骨上只是一条线,过了几天后,他去另一家医院拍CT,已经变成一条缝,这已经足以说明移位了,他当场联系了那家医院的一位李医生
李医生介绍,李先生这个情况,正常也需要用支架去固定的,李医生说,既然第一时间,中医院急诊科医生,在放射科已经明确写的是CT三维重建骨骼有骨折的情况下,门诊病历上明确写了,未见明显骨折,这个就是误诊,这个证据应该是成立的,当时就应该对李先生骨头进行固定,没有固定导致后续骨折加剧了。
李先生提出索赔1万元,萧山区中医院冯科长认为没有依据,拒绝了,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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