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代理人》是日本动画传奇天才今 敏身后唯一电视动画作品。

今 敏是个“用不好假期”的人,喜欢工作,《妄想代理人》是在他制作《东京教父》最紧张的时候策划的作品,全力奋战约十个月,做出的13集动画。

为了这部作品,今 敏整理记录了他在制作《妄想代理人》时写的文章,回顾了自己构思的“原型”在变成13集动画前所经历的事情,同时也在思考“自己到底在想什么”“我做的事情有什么意义”。

因写作经过了他的“主观扭曲”所以被称为《“妄想”的产物》。

以下是今 敏的部分“妄想”,也是今 敏“妄想”的由来。

“要不策划个电视项目吧?”

说这句话的人是我。而正是这句半开玩笑的话,开启了《妄想代理人》这部标题略显奇妙的作品。


翻一翻我写得吊儿郎当的日记,“妄想代理人”一词以工作的名义出现,最早是在2002年8月22日。那还是《千年女优》上映之前。

8/22(星期四)15点,妄想代理人(暂定名)讨论会。参加者有增田制片人、丰田君、吉野小姐。为了对整体有个把握,大家一起出谋划策。灵感来得很顺畅。总之先让吉野小姐汇总成文字吧。

2002年的夏天,当时的我忙于宣传《千年女优》和制作《东京教父》。且不说前者的宣传、后者的制作即将进入白热化阶段,我却同时策划了《妄想代理人》。真不知死活。如果是很少来现场的导演、自己不会画画的导演、只会指挥人的导演或者挂名导演,那都没什么,但对于想亲临现场工作的导演来说,同时制作不同的作品,可谓十分危险。

然而,此次莽行的背后却也有无奈之处。做完一部作品后,若要开始下一部作品,不管行动多快,基本都会有半年到一年的“空闲”作为准备期。我一个自由人,是MADHOUSE制作公司给了我导演的工作,所以一旦出现“空闲”,我就会失去工作的地方。当然,公司并不会吝啬我一个人的工作区域(虽然我做了这么些作品,占地面积也越来越可怖),但起码“今 敏导演的制作现场”会一下子解散。


没了工作的话,此前在作品中大显身手的许多工作人员就会转移到其他作品或制作公司里去。我一直觉得这样很可惜。而且制作的过程中会产生“力场”,所以不仅是工作人员,“力场”的解散也令我万分遗憾。要知道“力场”中蕴含着创造事物的力量啊。

于是,我想在做完《东京教父》的同时安排好下一份工作,哪怕留不住所有人,也要留下《东京教父》的部分工作人员。这也是我策划电视动画《妄想代理人》的目的之一。


何况,夹在两部作品间的制作“空闲”,对我个人来说无异于“失业”。作品一完成,我就没了工作。所以也可以这么形容:

“是为了失业而努力制作作品的。”

这样的解读或许扭曲了些,却也是一种事实。靠自由职业吃饭,必定会遇到这般情况。失业即零收入的状态,毫无保障的自由人要想一直有钱赚、把日子过下去,就得确保自己有活儿干。别人的作品、其他制作公司似乎不会向我发工作邀请,要是不亲自策划、制作作品,我便会陷入坐吃山空的失业状态。不过,我觉得这种状态也挺健康的吧。

我认为“工作不会自己找上门来”。


兴趣的产物

一如前述,《妄想代理人》被确定为“工作”是在2002年的夏天,但我策划出这部作品,即构思出“原型”却是在很久以前。硬盘中最早被命名为《妄想代理人》的文件夹,是在2001年7月创建的。


那篇杂记还没写完就被我搁在了一边,它其实是个网络项目,跟动画、漫画没半点儿关系。也就是说,杂记本身是为在网上发表而写,纯粹是兴趣的产物。

这个网络项目的主题(虽然只是出于兴趣)跟“编故事”差不多,我给出核心的构思和故事雏形后,发到网上去征集读者创意,再用他们的创意来续写故事,就是这么个极度不现实的策划。

之所以认为不现实,也是由于我悲观且现实的猜测:这种活动怎么可能有反响呢。至于如何将一个创意变成“故事”,我打算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先尝试写成文本。我认为这个策划还不错,但又想吐槽“有这个闲工夫不如去工作”,把写故事变成工作也挺好的呀。这样还能补贴家用。

结果它真的成了工作,也补贴了家用。我也想对《妄想代理人》的雏形稍做介绍,但出于诸般原因,这里就不提最早的构思了,先从一句相对成形的原型开始吧。这句文字构成了《妄想代理人》的核心:

有个人为了找借口而自导自演了道路魔(◎在公共场所进行无差别袭击的犯人)袭击事件,可本不存在的犯人却接二连三地犯起了罪。


别笑它简单。《千年女优》一开始也是这样的。

“昔日被誉为大明星的老妇人讲述自己的生平,然而她记忆错乱,从前演过的各种角色开始混入其中,故事逐渐变得波澜万丈。”


我创作作品时,几乎都这么起头。

上面那句话的后续是这样写的:

“本不存在的犯人却接二连三地犯起了罪。”这意味着,实体化的幻想真的杀了人,也就是《蓝色恐惧》(另译《未麻的部屋》)。


搞一样的套路可不行。

虽然最后肯定会变成那样,但不能让故事的发展如此简单。那我再加个点子吧。

“弄个第三者去模仿新闻中的犯人特征,进行愉悦犯罪(◎追求快感的犯罪)?

这个第三者的设定自然是真实存在的人类了。

真正的犯人虽是“幻想”(先不管它是来自一个人的幻想还是多个人的幻想),但设定出来的第三者就是为了误导观众或读者的。


方便起见,以后就把这个诞生自幻想的犯人称为“妄想代理人”,而第三者犯人必须被“妄想代理人”亲手了结。

把这个设定附加到前面的故事核心上,就成了:

“有个人为了找借口而自导自演了道路魔袭击事件,可本不存在的犯人却接二连三地犯起了罪。有一天,犯人真的被抓到了。但这个犯人也被妄想代理人干掉,犯罪仍在继续。”

犯罪一直继续的话,故事就无法结束,因此最后,主角恐怕免不了跟妄想代理人决一死战吧。我暂且打算让故事按正统路线发展,照理会那样收尾。越来越像《蓝色恐惧》了,毕竟是同一人在构思,有什么办法呢。而且在《蓝色恐惧》里,看似是幻想在杀人,其实是活人在进行真实的犯罪。妄想代理人则是纯粹的妄想产物。


看来我一开始就想到了“模仿犯”(动画中叫“狐冢”)。原来如此,都忘得干干净净了,但感觉成了个误导观众的好点子。

构思好原型的当初,我似乎就意识到它跟《蓝色恐惧》颇为相似。记得刚刚提出这个电视项目的时候,大家好像也拿“《蓝色恐惧》一般的作品”当作卖点。当年《蓝色恐惧》做宣传时,“首部心理恐怖动画”的广告词还令我捏了一把汗,但是后来我又推出了两部电影作品,加上时间也过去了五年,自己可能长大成熟了。要知道,以前的我肯定会小小地抗议一句“好难为情,还是算了吧”。

“会传染的心理恐怖,‘妄想代理人’。”

好啊,这当然可以。

(本文节选自《“妄想”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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