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影视剧里都看到过这样的场景:空旷地方搭建了一个粥棚,满面饥色的灾民,排着队拿着破碗走到粥桶前,施粥人员从桶里舀出一瓢粥倒进碗里, 饥民迫不及待边走边喝。

古代用施粥的方式赈灾已经有很长历史了。

《礼记·檀弓》记载,春秋时代,卫国发生饥荒,魏国贵族公叔文子煮粥救济灾民。齐国大饥荒的时候,贵族黔敖制作食品,放在路旁,等待饥饿的人来吃食,结果有人不吃“嗟来之食”而饿死。


那么,古人为什么要熬粥给灾民喝,而不是直接发粮食呢?主要有这几个原因。

首先,施粥节约粮食。一旦发生饥荒,到处都缺粮,熬粥所需的粮食又比较少,粥可以满足人的基本热量,所以,施粥的方式可以用有限的粮食救济更多的人,还可以避免养靠施舍生活的懒汉。

其次,直接发粮的话,容易被贪官和经手人员截留,到不了灾民手中。施粥还可以避免另一个恶性后果:在饥荒年代,人们的道德底线是非常低的,发粮食的话,瘦弱者领到的粮食容易被其他饥民夺走。

再次,发粮食的话,灾民在领到粮食之后,还有准备炊具,柴火。饥民在逃难时往往没有带炊具,柴火也很难找到,出现了饥民拿着米活活饿死的事情。相比之下,煮粥是最省事的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饥民的消化系统都很差,吃硬饭的话不好消化,还是粥比较合适。

那么,古代是怎么保障施粥能够顺利进行呢?

古代施粥分为两种,民间施粥和官府施粥。

发生饥荒时,第一波施粥的往往是民间的富户。因为官方赈灾需要一定的程序,正式实施的时候,往往已经有饥民饿死了,所以民间施粥往往抢先进行。

这些财主施粥主要出于几个因素:相信行善有福报,积阴德;眼界开阔乡绅担心饥民过多会冲击自己的庄园,不如主动施舍;官府给予施粥的民间人士一定奖励。

比如,清朝的时候,浙江省对开粥棚施粥的乡绅和富户给予以下奖励:


清代的一石是180斤,一斤相当于现在586克,所以,一旦粮食大约是105公斤。捐42000公斤粮食,才能获得一个顶戴,代价也不算小了。

前面说了,饥荒年代,人们的道德水准是很低的,因此,为保证施粥能顺利进行,官府也形成了一整套施粥的管理措施。

明朝嘉靖年间形成“粥厂制度”,规定选址原则(灾民集中地、分散布点)、管理人员(总管、常簿、司积)及施粥流程(审户、标识、排序、散粥),确保秩序和公平。

明朝万历年间,王士性写了一篇《赈灾十事》,专门讲了施粥的注意事项。对于本地的饥民,各乡里正提前预告施粥的时间和地点。每二十里设一个粥棚,灾民不准跨界领粥。里正指挥本村人打着旗子,拿着票据和花名册入场。饥民以村为单位,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先排好队,背靠背就地坐好以后,才由两人抬着大粥桶,另外两人拿着瓢开始依次施粥。每次每人施粥一碗,在所有人喝完第一碗粥之前,不得发放第二碗粥,免得多寡不均。家里有饿得走不动的,按照花名册,给一瓦罐粥让亲属带回。 放粥时炊具要用苍术、醋碗熏烧消毒,以防疫病,并禁止向粥内倒生水,以防泻痢。施粥官员要自带口粮,不得增加乡里负担。

为了防止有人贪污赈灾粮,王士性还发明一种“赈灾小票”。饥民领取小票后,贴在自己家门口,州县派人挨家挨户核实后,在小票上填写“食粥”或“领赈”字样,并盖上官印。村民去“食粥”或“领赈”时,官府凭小票供应,并回收小票。州县官吏施粥完成后,需向督粮道上交小票对数。督粮道再派人至饥民家抽查核实,有无喝到粥,或者领取到粮。这一套手续下来,贪官要想从中捞油水就很困难了。

王士性还指出,本地饥民与外地饥民要分开施粥,以免外地饥民聚集闹事。外地饥民只发粥,不发粮,以免冒领。外地饥民超过百人,则不发粥,让他们散开到别处找粥喝。外地饥民吃完粥以后,官府指派里正等人押送出境,第二天不得再来同一地点吃粥。出现外地饥民聚集的情况,各地里正要立即报备,官府派人驱散到各地就食,不得聚集一起。

那么,饥民一天能吃到多少粥?施粥 以“稠粥”为主,每名灾民每日约获1-2升粥(约合现代0.5-1公斤),具体数量依粮食储备而随时调整,尽量保证不饿死人。

这个 “稠粥”的标准是什么?清朝有一句很经典的话:“筷子浮起,人头落地。”筷子插入粥中,需直立不倒塌,才算合格,如果筷子倾斜,负责赈灾的官员需要负责。

有人会问,既然有施粥,为什么还会爆发大规模的流民暴动?

施粥只是自然灾害时的一种短暂性救济措施,无法改变王朝的深层次矛盾。施粥不可能长时间进行,一旦施粥结束,没有生产资料的农民又陷入了饥荒和生存困境,看不到一点希望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暴力来进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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