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新媒体编辑,以充实检察队伍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岗位情况

1.专业要求:新闻、传播、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2.岗位性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3.岗位及名额:检察新媒体宣传岗位,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本院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日常更新维护;

2.新媒体作品内容策划、编辑制作;

3.协助策划并执行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

4.检察新闻宣传采编与写作;

5.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2.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宣传采编、策划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优先录取条件:从事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运营工作、能够熟练掌握PS、AE等常用后期图形图像编辑软件、具有摄影摄像特长、有扎实的美术功底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新闻或文学作品(需附相关作品)。

5.符合检察院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9日

报名方式:报名者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相关作品(如已发布的新媒体文章链接、短视频作品等)发送至235359437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检察院新媒体编辑 - 姓名 - 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政治部:0593-8973926

0593-8973912

招录流程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通知报名者审查结果,并告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由我院具有干部人事工作经验、面试考官资格等人员组成面试组,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我院重新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一起用新媒体讲好检察故事,

传播法治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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