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年将通过专题培训、书面检查、实地检查与座谈、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与天津、河北共同开展三地协同监督。

当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工作启动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北青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决定》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自2023年11月24日起实施。“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立法”是2023年三地协同立法项目,由三地共同组织起草,当年同步通过、同步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决定》贯彻落实,依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按照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联席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2025年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将对《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三地协同监督。

该项监督工作将有哪些检查重点?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付志峰介绍,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三地政府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的情况;各部门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任务落实的情况。

二是区域协同创新及产业协作情况。主要包括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合作的情况;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情况;完善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的情况;联合编制产业链图谱,制定产业链延伸布局和协同配套政策的情况;共同支持重点园区建设的情况;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情况等。

三是协同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生态的情况。主要包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开放共享情况;三地人才联合培养情况;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情况;推动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的情况;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情况;共同建立异地迁移企业跟踪服务机制的情况;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情况;与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专题会商和联动工作机制情况等。

四是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和“双城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情况,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北京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情况,创新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向雄安新区转移的情况;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和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相结合的情况,河北环京津区域发展高地发展情况。

具体如何开展执法检查?付志峰表示,将探索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将专题培训、书面检查、实地检查与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监督实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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