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树牢社会消防安全理念,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各地日常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及一些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被曝光场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如期整改。
隐患曝光
场所名称:高新区随园嘉墅小区
存在隐患:
1、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
场所名称:高新区新城大自然小区
存在隐患:
1、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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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场所名称:广水中影数字影院
存在隐患:
1、占用疏散通道。
场所名称:曾都区宜家名居小区
存在隐患:
1、部分疏散通道放有杂物;
2、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场所名称:曾都区舜安宫小区
存在隐患:
1、住户擅自飞线给电动车充电;
2、消防通道被电动车堵塞。
场所名称:洪山镇双河街道自建房
存在隐患:
1、空气开关下堆有大量纸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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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单位或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 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场所名称:广水喜相逢酒店
存在隐患:
1、遮挡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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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场所名称:洪山镇茅茨畈居委会自建房
存在隐患:
1、生活燃料储存间放有煤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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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抓好问题整改。下一步,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如发现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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