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真实案例。

2022年,一名患者在某医院接受甲状腺B超检查时,未经医生同意,使用手机拍摄了检查过程,医生发现后劝阻未果,遂中止检查。


随后,患者将医生诉至法院,理由是医生拒绝履行诊疗义务,并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

然而,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相关规定,驳回了患者的诉讼请求,并宣告受理费用由患者承担。

这一判决明确传达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医生不能随意拒诊,但也不是不可以拒诊。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诊。

也就是说,有正当理由是可以拒诊的。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尊重医疗卫生人员,遵守相关制度与秩序,医院不是可以随意拍摄的地方,医生的诊疗过程同样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

医院属于特殊的公共场所,医患双方要彼此尊重,患者享有的知情权必须有合理限度,未经医生允许,不得对诊疗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正因此,所以,法院才认为,患者未经医生同意使用手机拍摄B超检查全过程,超过了行使知情权的范畴。医生有权拒绝并中止检查,并不损害患者对病情的知情权。

如果不能信任医生,就不要去医院看病了。把生死交给一个不能信任的人,已经为打官司做好准备,就是在内心中对医疗事故做好准备。

明知道有这样的结果还看什么医生,什么心态?

患者一开始就对医生心存戒备,医生一开始就看到患者要拍视频闹事,如此。病还如何去治?

拿起摄像机,便丧失了最基本的信任。你是来看病的,不是来取证的。

你拿手机录的不是像,是偏见。

看病偷偷录像,伤害的是医者仁心。

医生就不敢“见病勇为”的敬业,处处“明哲保身”,句句“外交辞令”,事事“签字为证”,谁的悲哀?

医学是一门不确定的科学,谁也不能保证每个病人百分百不出现不可预料的意外,但这种意外,是谁的错?应该谁来承担后果?各位,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啊!

没有尊重,何谈信任?医生在救死扶伤的肃静执业场所被人随意拍,这一举措是文明的倒退。不要说在国内,即便是放眼世界,也属罕见。

因此,法院这次判决患者败诉,用法律铁拳明确告诉大家,患者的权利需要保护,医生的权利也不能践踏。

大家之所以畅所欲言,你之所以能感觉到精彩,就是交流的双方,说话的人,都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才愿意深度交流。

但凡你拍摄,录音,搞直播,大家立马就开始端着了,一本正经,一句实话没有,那就跑偏了。

场景不同,你表现出来的状态,说出来的想法,就完全不同。

医患双方应该是朋友,而不是互相提防的敌人。虽然现在医疗行业有不正之风,但要相信大多数医生都是有职业道德,不会丧失底线。

所以,临床医疗的结构是医生、患者、医院,要经营出正确的场景,让对方都能产生安全感,产生信任,敢于说真话,敢于深度交流。

这次,法院以法之名,判决患者败诉,并承担诉讼费,是法治的不让步。

人只有在不承担责任的时候,才会大胆要求无限多的权利。因为他并不需要直接付出成本。只有每个人直接为自己的诉求付出成本,每个人才会衡量这么做的性价比如何,值不值得。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案作为中国医疗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亦毫不为过。

现在医疗反腐,医疗黑幕被刷屏。看到炒作一件事,义愤填膺,就对医疗队伍失望,就说医生怎样怎样,是一种非常愤青的状况。

很多人都看不清楚,到底医生这个队伍是怎样的,就很容易被网络新闻算法推流洗脑。

大家看到的,更多是刘翔峰和一些医卫落马官员的事情。但是不是就真的就那么糟呢?‍‍

并不是。

如果是,中国走不到世界第二的竞争力。

如果是,中国抗疫不可能成功。

如果是,中国医疗卫生没法取得这么高成就。‍‍‍‍‍‍‍‍‍‍‍‍‍‍‍‍‍‍

在中国医疗行业,有一大批默默无闻奉献的人,他们不会巧舌如簧,但听D话跟D走,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他们不会说话,也不想说什么。

有一位院长朋友告诉我,她手下有位医生平时不喜欢表态,有时候甚至“吊儿郎当”的,但新冠疫情发生的时候,人家第一个冲到一线,连续值班,差点累趴到因公殉职。所以,你说,怎么看待,如何评价?

这个世界,非常复杂。如果你只盯着医疗黑暗面,病没把你压倒,精神就先崩溃了。‍‍‍‍‍‍‍‍‍‍

但其实如果客观去评价,医生这个队伍发展总体是很好的,精神是好的,方向是正的。

与此同时,问题也不应该被遮盖,要敢于正视。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是对医生要有基本的信任,起码的尊重,直面现实,不放大情绪,尽可能给医生一个信任的去看病。

医客说

信任,起码的尊重!

【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老叶说医,作者叶正松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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