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参加。对其中一起因被害人无法到现场的特殊情况,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确保整个听证会圆满进行。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及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听取案件情况并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两起案件中,3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被害人一般过错、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对3名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值得肯定和认可。

  该院结合听证意见,检察官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和训诫。3名犯罪嫌疑人均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表示感谢,并表示要在今后的生活中争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承办检察官表示,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辜,不起诉不等于无责任,轻罪可依法从轻处理,但绝不是对犯罪行为的放纵。对该两起案件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是惩罚与挽救的有机统一,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提升案件质效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不起诉案件处理更阳光、更透明。

  记者 朱光清 通讯员 杨清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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