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不动产登记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的裁量标准,促推行政争议预防和源头化解,3月28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柳州市司法局、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中院召开不动产登记领域同堂学习会。


会上,与会人员采取自主讨论的形式就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结合柳州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剖析行政执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等角度出发深入探讨,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领域疑难复杂案件化解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就多项问题的法律适用标准达成共识。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复议机关的一线办案人员及行政机关的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要坚持落实多元解纷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凝聚解纷合力,提高实质性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本次会议是柳州对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和纪要的学习与落实的积极实践。学习会采取个人领学、自由研讨、以案释法的形式展开,取得良好的会议效果。今后市中院将持续用好“3+N”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机制的覆盖面,进一步深化同堂学习效能,推动“府院联动”再上新台阶,促推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

信息来源:行政庭

编辑:成彦彦

校对:李炫葵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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