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显锋芒,利剑出鞘护民生。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4月1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开展“庐陵利剑·惠企护农”春雷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聚焦小标的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确定重点执行名单,精准制定行动方案。


凌晨5点30分,在执行局局长的带领下,12名执行干警搭乘3辆警车闻令而动,按照既定执行方案亮剑出击。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执行完毕3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12万元。

执行动态1


执行现场

李某与黄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吉水法院组织调解:黄某需支付原告劳务费20000元。因黄某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李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黄某不以为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当日清晨,执行干警将黄某某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法明理,不断对黄某某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黄某认识到拒不支付劳务工资的错误行为,当场主动履行全部执行款,本案至此执行完毕。


执行动态2


吉水某银行与李某、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刘某向银行借款15万元,因其二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该银行遂将其二人诉至法院。判决后,李某、刘某二人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吉水某银行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至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是其二人一直以各种借口逃避履行,并拒接执行干警电话。行动当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二人家中,将二人拘至法院羁押室,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被执行人李某、刘某听后,急忙联系家属筹款,并表示愿与申请人和解。经执行干警协调,被执行人现场支付了5000元执行款,其家属表示三日内会继续履行5万元,剩余款项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动态3



刘某与郭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郭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某粉墙款30515元。因郭某未按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刘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至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郭某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后,剩余部分一直未按约定履行。当日清晨,执行干警根据线索,依法将郭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从情与法的角度对郭某进行了教育劝导后,郭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当场履行了剩余全部案款。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执行攻坚没有终点,执行为民永无止境。下一步,吉水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牢固“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