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重点时段消防安全工作,4月2日至4月6日,温州集中开展“守护平安”2号消防安全集中行动。


行动对象及内容

▌两类场所、农村自建房

重点查改两类场所漏排漏改、“带病”返租复用、隐患反弹等问题,聚焦农村自建房开展“三清三关”和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加强宅内焚纸烧香、神龛遗留火种等危险行为查纠,严防“小火酿大灾”。

▌祭祀场所、宗教活动场所

重点查看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集中焚烧香、纸、烛等火源是否落实专人看管,并落实洒水湿化、及时清理、现场监护等措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等。

▌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查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封闭、堵塞;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现象,节日及大型活动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

▌旅游景区、民宿、农家乐、文物古建筑等假期旅游重点场所

重点查看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值班是否落实;消防水源及灭火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

▌电动自行车

重点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地下室,是否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等。


相关工作要求

■ 各行业主管单位应在清明节前对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祭祀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民宿、农家乐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开展集中统一夜查,统筹相关力量开展夜查夜巡,及时化解各类风险。

编 辑:温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胡佳锦

一 审:金鹤立

二 审:叶 聪

三 审:叶衍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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