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林热线

陈女士向《科林维权热线》投诉称自己去年12月在医院生下孩子,住院观察期间因为身体虚弱摔倒时月嫂没有及时扶住导致整个人直接坐在了地上,到现在都感觉髋部有疼痛感,她希望月子中心做出赔偿。


图文无关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去年12月16日经过剖腹产手术生的孩子,原本想着花大价钱在月子中心坐月子,让月子中心的月嫂来医院照顾自己本身就是为了能获得更好的照顾,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摔伤了。

陈女士:生产那天月嫂就到医院了,我19号凌晨上厕所的时候,月嫂没有扶住我,就摔了。第二天早上医院那边说可以出院了,我以为自己没事了,直接去月子中心这边了。

摔倒后陈女士当时并没有太在意,想着先做好月子养好身体之后再详细检查,于是出院这天就跟着月嫂回到了月子中心。

陈女士:因为她月嫂扶我的时候自己也摔了,后来她自己也说要休息之类的,就换了个月嫂,我那时候只想把月子先做好,等到时候42天出月子体检我再去医院检查,就CT也做了,为了详细一点又做了个磁共振,目前检查跟贴药膏就1000多。


陈女士的病历

检查和药费花了一千多元,而且现在还时不时感觉到髋关节疼痛,陈女士认为自己这次摔倒事故可能与月嫂工作疏忽有关,但在后续和月子中心的协商的过程并不顺利。

陈女士:摔了他们(月子中心)那边的话好像态度也是无所谓的那种,就是在微信发(几句话)这样子,就没有实际的说赔偿这样子。我要月子中心负责我的医疗费,还有以后的后遗症。

陈女士告诉记者,月子中心曾经提出过要给她6000元红包一次性了结,但她考虑到后续还要去医院做核磁共振复查,而且她担心可能会存在后遗症,所以并没有答应。


陈女士提供的与月子中心的聊天记录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科林维权热线》记者联系上陈女士坐月子的娄桥沁漫月子中心,该店的麻店长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麻店长:阿姨问她说你有没有摔到,她当时跟我们阿姨说“没事没事”,然后也没有说马上去就医。然后住到月子中心之后,也没有说是要去就医,大概是快要出月子的时候,她去医院做了个检查,说髋关节那边有摔到。


麻店长表示月子中心并没有想要逃避责任,只是因为陈女士没有及时检查,目前还没有检查结论能证实月嫂的行为与陈女士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能满足陈女士提出的更高的赔偿要求。

麻店长:最后我们也说既然这个事情发生了,那么我们也好好解决,我们也希望她够提供这个部位是以前的一个旧伤还是确确实实是在医院里面摔的,因为摔了之后中途大概40来天都没有去就医,我们希望她能够提供一个证明,因为我们也没有说医药费不给你,但是我们也是希望能够给到我们一个能够充分的证明。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的姜亚静江律师在直播节目中表示基于目前的情况首先要证明月嫂行为和陈女士诊断结果的关联性。

姜律师:医疗诊断结果跟月嫂行为之间是不是有因果关系?比方说我以前韧带可能就不好,还是说我原先是正常的,是因为摔伤导致我这次出现损伤结果,之间因果关系要能够连得起来。

姜律师指出,如果月嫂的行为导致了陈女士的受伤,那么月子中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姜律师:如果说确实因为月嫂工作不到位,导致陈女士可能受伤,这个是一个违约责任,承担主体责任肯定是月子中心,国家法律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是以实际产生的损失为准的,它不是惩罚性的,它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就医、交通主要就是一些医疗费用和一些相关的康复费用,后遗症这个东西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如果你后续还会产生费用的话,是可以再行去主张的,但你现在如果还没有实际发生的话,是没办法向月子中心去主张赔偿的。


科林观点

这是一期公开节目中受理到的投诉,直播过程中我们对事件本身做了细致分析,我很认同律师的意见,科林工作室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当事双方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但一切皆要以事实为准则,尊重双方的话语权。从目前采访情况来看,陈女士摔倒受伤是事实,店家无法确认因果关联也是事实。由于投诉人没有第一时间就医诊断,也无法确定“后遗症”的效力,导致双方在后续责任划分和赔付额度上存在较大争议。如今商家以高于实际医疗费用的标准做出补偿,我觉得还是有一定诚意的,因此,我个人建议投诉人不要关上对话的大门,认真听取并考虑律师的意见,维权当凭铁证如山,释怀也显霁月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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