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片土地都有自己的故事,法院里的故事尤其精彩!即日起,湖南高院开设“湘法故事汇”专栏,记录全省法院干警在审判、执行、调解、普法等工作中的心得感悟,以小切口、小故事反映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让我们通过故事走进法院,读懂司法的庄严与温情,见证法官的责任与担当。敬请关注!

三月,暖阳和煦,层峦叠嶂的苗岭深处,早春的风依然有些凛冽。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翻山越岭来到两林乡,化解一起因堡坎修复引发的相邻纠纷。温暖的火塘旁,积怨已久的两家人如何“化干戈为玉帛”?一起来看。


火塘边的调解

01

一堵堡坎隔邻里

小军与龙婶两家比邻而居,小军房屋前院坝和龙婶房屋侧面成斜坡状,高度差约8米。近年来因雨水冲刷,斜坡随时面临崩塌的危险。小军想要修复加固堡坎保障住房安全,却被龙婶阻挠,理由是修复工程会侵占到自家厨房、厕所所在区域,影响生活。

两家就界线问题互不相让,渐渐从口角之争演变为肢体冲突,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均无果。小军将龙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军以划定的界线修砌堡坎,龙婶不得阻碍并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小军应避免给龙婶造成财产损失。

判决过了4个多月,小军仍然未能成功动工,甚至被龙婶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称自己在争执中被小军打伤,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近8万元。法院认为双方过错程度相当,各自承担50%的责任,判决小军赔偿龙婶3.7万元。

事情发展越来越混乱,2024年8月,急于动工的小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看现场

02

七入苗寨解心结

炎炎夏季,极端的高温让人的心情更加烦躁。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次来到现场,就遇到了龙婶的强烈抵触。

“这是我家地,无论如何他都别想动工!”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释法说理。

然而长久的矛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化解的。“案子再烫手,也要把它拿下!”执行局局长唐新喜鼓励大家。

他因地制宜发扬枫桥经验,提出“苗岭枫桥”执行机制,与乡政府干部、村干部、乡贤等一起组成了“苗岭矛盾调解团”,一次又一次站在两家相邻的土地上,用苗语讲述“共修一道坎,同护九代人”的道理。

2025年3月13日,执行法官第七次来到苗寨。前六次的奔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双方当事人都已缓和松口。这一次,执行法官决定把调解现场设置在龙婶家的火塘边。

苗族地区家家户户都有的火塘,兼具取暖、做饭、待客等功能,被视为房屋的“心脏”。柴火噼啪声中,执行法官拿着民法典,逐条解析相邻权法律条文。讲着讲着,他用火钳在火塘边比划起来,细致讲述如何施工能将影响范围缩至最小……


跳动的火光中,小军和龙婶紧绷的面庞都松弛下来,暖烘烘的屋子里,往日的恩怨已经消融。

03

血染青石连心坎

七次调解孕育的执行和解方案终于落地,双方各让一尺,龙婶主动清理院坝杂物,小军承诺堡坎加固后为龙婶修建新的厕所及篱墙。


开工当天,执行法官化身“施工监理”,用红线标注施工范围。为精准勘界,执行法官爬上垮塌的堡坎,不慎被碎石划伤手臂,鲜血浸染青石。




小军见状连忙过来搭把手,龙婶也为之感动,她说道:“今后我们一定好好相处,不让法官的辛苦白费!”

随着争议地块堡坎的顺利动工,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枫桥经验”为笔,以民族智慧为墨,又一次延展了“和谐苗乡”的生动画卷。

04

“枫桥经验”再出发

凤凰县是多民族聚居县,主要由苗族、土家族、汉族等28个民族组成。民族地区相邻纠纷执行案件,往往关系乡村社会长期稳定,需兼顾法律效果与民俗情理。

凤凰县人民法院针对民族地区执行难题,创新推出“苗岭枫桥”执行机制:组建双语执行团队,在和解、现场执行等环节使用民族语言,化解对抗情绪;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吸纳村寨干部及乡贤作为“执行协助员”;对涉民生、相邻关系等案件,优先采取教育督促方式,将民族习惯融入执行实践,减少强制措施适用。

据介绍,2024年以来,凤凰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少数民族地区涉相邻纠纷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少数民族地区涉民生纠纷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26.3%,实现了和谐、美丽的“苗岭枫桥”治理新图景。

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世博 田红芳

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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