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阳县人民法院在下湿壕镇巡回审理了一系列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6年,下湿壕镇某村民委员会雇佣韩某、杨某等八人进行乡村改造工作。韩某、杨某等八人在使用机械参加自然村改建工程时,向村委会借款用于维持机械正常运行。后村委会多次催要借款未果,遂将韩某、杨某等八人分别诉至固阳县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现场
庭审当日,法院干警在村委会会议室悬挂国徽,布置好简易审判席,搭建起临时法庭。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聆听了原告的诉求和被告韩某的答辩,详细说明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后果。同时,考虑到被告收入较低的现实情况,承办法官建议被告分期偿还借款。最终,被告韩某与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于2025年年底还清借款。其他被告得知被告韩某与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后,也表示愿意与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
普法宣讲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联合下湿壕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针对农村建房、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问题,通过以案说法、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村民们纷纷表示:“在家门口看到了真实的庭审,既解决了纠纷,又学到了法律知识。”
移动的是法徽,不变的是为民服务的司法情怀。固阳县人民法院今后将继续开展巡回审判,用好“鲜活教材”和“生动课堂”,不断践行便民利民的目标,让人民群众以最低的诉讼成本、最便捷的诉讼方式获得司法服务,为辖区社会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供稿:新建法庭 岳丹阳
签发:任忠利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