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时,每年这个时候,总会发生一些因扫墓而引发火灾的事故。为此,小编特别梳理了河南法院近两年审判的因祭祀引发火灾的刑事案件,提醒广大市民警钟长鸣,低碳祭扫、文明祭奠。
案例一
2025年1月16日,被告人翟某带领其侄女在扫墓烧纸时,纸灰被风卷着飞上山坡,引发森林火灾,火势借风迅速蔓延,直至18日山火才被完全扑灭。
经查,过火面积25.1529公顷,地类为林地。案发后,被告人翟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依法以失火罪对翟某定罪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扫墓时,不慎将烟头掉到火纸上,导致地面枯草被点燃,并引发火灾。
经鉴定,过火面积4.3356公顷(其中灌木林地4.1389公顷,采伐迹地0.1967公顷)。事发时李某积极参与救火,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案例三
2023年春节前夕,韩某独自骑摩托车去给已故的亲人扫墓,在没有完全确定明火熄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引发山林着火。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为59.1亩,着火山坡地为乔木林地。案发后,韩某主动参与了灭火,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韩某犯失火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以失火罪对韩某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清明扫墓祭祖、追思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野外祭祀时的烧荒、烧纸乃至不经意间的丢烟头行为,都有着引发火灾的极大可能。在此提醒大家:如果祭祀中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给国家和他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自己也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所以务必严格遵守用火防火规定,不在林区、草地吸烟、焚烧纸钱或燃放烟花爆竹。
来 源:新野、固始、西峡法院
审 核:张宗磊
编 校:贾共鑫、李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