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日讯 《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日前正式发布。《意见》对于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要求,并部署了五方面23项重点任务。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8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全球数据规模领先、服务覆盖面最广的公共征信系统。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全面规范信用约束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全面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建立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将74项关键涉企信用信息纳入机制化归集共享范围,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社会信用方面立法提升为第二类立法计划。目前已有27个省份出台社会信用方面条例。发布信用标准超过60项。

李春临表示,日前发布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失信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了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对象,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者禁止,这就是要保证将失信惩戒措施刚性执行到位。”

同时李春临表示,已经将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应用于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当中,“数据可用不可见”,降低信息泄露风险。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统一规范、强化协同、加强监管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闪电新闻记者 王志芹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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