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建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8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推进“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站日查询量突破2亿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进信用便企惠民。全面规范信用约束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全面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
信用促进融资步入机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将74项关键涉企信用信息纳入机制化归集共享范围,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社会信用方面立法提升为第二类立法计划。推动27个省份出台社会信用方面条例。发布信用标准超过60项。诚信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开展“诚信之星”“诚信兴商月”活动,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日前,《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全文发布。《意见》提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就加强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并部署了五方面23项重点任务,包括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制度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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