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世纪末的夏天,阳光格外猛烈。
南方某省的一座县城里,马路上的沥青被晒化了,无声地冒出黑色的气泡,路边的梧桐树沾满煤灰,叶子无精打采地低垂。
从地理位置最高的县中教学楼上望去,小小的城市在升腾的热空气中变形,却又反射着明晃晃的惨白,像是涂抹了一层白银。整个世界炙热而又静谧,就连知了都把口器扎入树干深处,疯狂地吸食汁液。
天气太热,它们已经无力歌唱。
唯有县中的学生,依然忙忙碌碌。他们每周上六天课,偶尔在第七天还要考试。
当时,校长已经宣读了上级指示,说本校坚决贯彻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精神,也就是把“劳动者每周至少享受1日休息”修改为“周六、周日双休”,本校实施双休制。
但我们的班主任萧老板总觉得,时间走得太快,一生只够学生写作业。
他还认为,双休日甫一实施,世间尚未形成秩序,也没有考虑到国情和校情,因此需要打一些补丁,例如:
在周末的时候,大家可以自愿来校自习——注意,是自愿!
为了测试“自愿”的纯度与边界,我们尝试过若干方案。
例如我和几个死党翻过围墙奔向操场,顶着40度的气温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结果被关心我们学业的教师家属看到。
不多时,萧老板就火急火燎地骑着自行车,把我们堵在单杠旁边,单方面输出成吨的道理与伤害。
然后我们躲在教室最后一排玩扑克。当我刚神清气爽地甩出一对大王时,发现对家表情僵硬,笑得比“Jorker”牌上的小丑还难看。
回过头来,萧老板黄褐色的眼睛已经黏在窗户玻璃上,冰冷冷地看着我,像是天生竖瞳的蛇。
后来我们才知道,班上某位同学带着烈士就义的表情冲去办公室举报,他课本里还夹着一张皱巴巴的保证书,上面写着“举报违纪三次,可抵消一次早自习迟到”。
更为沉痛的是,后来我们发现,凡是周六没出现在教室的人,必定在第二天被萧老板单独约谈。而且无一例外,这种谈话通常以萧老板的茶杯摔在办公桌上而告终。
印象中,茶杯盖弹起来高度,与萧老板血压飙升的数值成正比。
最最沉痛的是,不知怎么回事,我被萧老板认定为策划以上行为的首犯,另一位与“两把菜刀闹GM”的元帅同姓的同学,则被指认为组织以上行为的主犯。
于是,我俩被要求站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地朗诵连夜写就的忏悔书。
悲剧的是,我们的反思过于深刻,尤其是我忏悔书中“一念及此,万念俱灰”,“心如刀搅,泪如泉涌”之类的表达,反而达成了爆炸性的反向效果,让空气中弥漫着快活的气息。
被气得浑身发抖的萧老板,要求我们请家长。
“两把菜刀”的父亲是下午两点赶到学校的,虽然没来得及吃午饭,但他沉默着一通胖揍,把儿子打得五彩斑斓,像是天上的彩虹。
事后,菜刀哥穿了半个月长袖,无论多热都不肯裸露皮肤。
相比之下,我就幸运多了。
那时候,我父亲在外省打工,我母亲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被一间小小的服装店所占据,进货、销售、核算…实在没空来县城表演“岳母刺字”的传统戏码。
没奈何,哥们我被赶出教室,与受牵连的“两把菜刀”一起,趴在窗台上旁听课程。
那时我们十六七岁,正在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
我们觉得5块钱很贵,10点钟很晚,但一生很长,生活很甜。
很多年后,我和“两把菜刀”重回校园,在深夜饮酒,竟发现100块钱不够花,12点也不晚,一生倒是很短,但苦涩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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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再一次获准回到教室后,我感觉还不如在教室外舒服。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40度的大夏天,小小的教室被塞入五六十号人,自愿自习的学生一手拿笔,一手拿书本扇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熟肉铺子的味道。
我只能瘫在座位上,和邻座的小法吹牛了。
小法当然不姓小,也不姓法。关于她这外号的来历,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从小到大,在强势母亲的影响下,小法的日常服饰以红色为主,而且是看了让人炫瞎狗眼的大红——正常人不敢穿,也穿不出效果来的那种。
但小法不是常人,她拥有一个美丽的姓名,还有与姓名匹配的颜值、智商、亲和力,因而哪怕她的衣服红得像是煮熟的螃蟹壳,却硬是hold住了全场。
以至于有同学说,她每次登场效果堪比法拉利,英姿飒爽,风采绰约,醒目而拉风。
第二种说法是,小法是个才女,尤擅文学,谈吐不俗,深受老师喜爱,学生崇拜。
以至于有同学说,假如我们班才气共一石,她独占十二斗,其他人倒欠二斗。
甚至有暗戳戳的败犬男生酸溜溜地表示,这样的神奇女子,与昂贵的法拉利一样让人劝退。他们还恶狠狠地表示:
(此人)将来不知道要便宜哪个王八蛋。
就这样,法拉利就成为她的绰号,为了达到更隽永、隐晦的效果,又被简称小法,还可以进一步缩写为类似于黑话(jargon)的:
F。
这就是我与F相熟前,对她的全部认知与印象——天地良心,我完全没想过,自己会和“找哥哥的王九蛋”产生纠葛。
如果将来编辑一部关于我们高中生活的岁月史书,那上面可能会记载到:
地球的公转轨道距离太阳最远的那一天,我们班重新排定座次,我伏在教室第六组第五排的座位上,双眼无神地瞪着天花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新的邻座——第七组第五排的F——聊天解闷。 F的水果味橡皮擦在课桌上滚来滚去,像一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在那个年代,男女同学讨论学习时,距离必须大于三十厘米,这是萧老板用教室的扫把丈量过的临界距离,超过这个距离,就近乎于谬误了。 毕竟俾斯麦说过,真理总在大炮射程之内。
那时候我还不太认识F,只觉得课间休息的时候,男生女生都围着她叽叽喳喳,吵得让人脑壳疼。毕竟古龙说过:
两个女人凑一起,就像五百只鸭子在吵架。
我估计每次下课后,围在她身边的,至少有2000只鸭子,其中还包括公鸭子。
试问,谁特么受得了几千只鸭子在耳边聒噪?
我为此绞尽脑汁,忧心忡忡。
在逻辑上,避免鸭子轰鸣的要素共有三个:
1.我没有这么一个太受欢迎的邻桌; 2.该邻桌是个天生的哑巴,被围观后搭不上话,众人热闹过后悻悻而去; 3.我是“聋的传人”,天生听不到噪声。
盘算半天,以上结论都不成立。这是因为:
1,我确实分来了这么一个同桌,似乎不能以“太受欢迎了怎么办”为由,向班主任申请把她调离。 2,这个女生性格开朗,如果我非得在她的嘴巴上安上拉链,上课时拉开,下课后拉上,可能有点过于霸道,似有不妥。 3,理论上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是我主动刺破耳膜,唾面自干。但我怕痛,只能想想作罢。
但我也不肯无所作为,被几千只鸭子轮番轰炸。
于是就只能主动出击,先发制人,霸占课间休息时与F的交谈时间。
这就好比“只要你没有道德,就不用担心道德绑架”一样,可我不会承认该想法受到了“宁可天下人负我”的曹阿瞒的启示。
但事实上,一旦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宁可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
起码一点,我与她交谈弄出来的声响,总不会超过5只鸭子叭?
而且,虽然被好事者归纳在“才气倒欠两斗”的范畴内(注意,就我个人而言,我强烈地不认同这个说法),但我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在与F进行类似于“思维体操”的言语交锋中,不落下风。
例如我们曾认真地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名著,最后达成如下共识:
中国传统四大名著就是关于考编的血泪史。其中, 水浒描述了对编制的向往,西游描述了得到编制的艰辛,三国描述了进入编制后的斗争,红楼描述了在编制内被边缘化的惨淡…
例如在被班主任恩准、重返教室的那天,我们聊天的主题是黑暗美食。
F说,世人对于生吃猴脑有极深的误解,其实按照《岭南异物志》的记载,这道菜名为“醍醐灌顶猴”,一定要选用越秀区光孝寺听惯了《金刚经》的猴子,待其天灵盖生出佛光金纹,才喂它上好的果酒,等它酣睡后再请出世之人剃度颂经,以掩煞气。最后,待紫檀木槌敲它百会穴三响,众人接了脑髓,半月后还能闻见檀香混着桃脯的妙味呢。
我接口说,这样吃起来太麻烦,不如那闽南土笋冻!《闽小记》记载,需取咸淡水交汇处的沙虫,置于地窖当中,与月圆之夜惠安女人的眼泪腌足七日,大功告成。待客人以勺子划开土笋冻后,凝胶果冻似的裹着条状的沙虫栩栩如生,上品者竟能跳起拍胸舞。如果非要请南少林的武僧运童子功,掌风催动汤汁旋转凝结,那沙虫就只能保持着死前的安详,却是失之下乘。
F说你描述得太恶心了,可知《大唐西域记》中云,极西之地曰意呆利,将乳酪半埋进土中,引尸香魔芋根须穿透陶罐,待腐败发酵后引来苍蝇产卵。此物食用时,蛆虫受刀叉触碰,可跳出其身长两倍距离者为佳。如果触之不动,说明奶酪有毒,不可食用…
我说侠女请收了神通,岂不闻金陵活珠子乎?裹着羊水和胚胎薄膜的小鸡已有雏形,送入口中恰似一汪蛋汤,但又能感觉到小鸡的眼睛在摩挲着你高贵的食道。此物极品见《陶庵梦忆》记载,说太祖微时,曾闻未孵鸡胎在瓦罐中诵《往生咒》,那可是鸡鸣寺高僧轮回转世,蛋壳上天然长着《心经》梵文的。待开孔吸食时,还能听见小沙弥抱怨早课太早哩。
F皱眉做了个想吐的表情说,你继续说,我在听。
于是我笑眯眯地解释道,其实也有不那么恶心的黑暗美食。
例如《酉阳杂俎》说的“三味鹅”,其实就是给那大鹅喂三年绍兴黄酒,待酒气浸透骨髓时,置一铁室,在文火烧烤的铁板上铺上粗粝的海盐,旁边摆上盏盏盛有各类调料的小碗。那呆头鹅酷暑难耐,竟鸣着扑翅起舞,喝那调料解渴,结果越喝越渴、越渴越喝。待那厮翎羽脱落,已然半熟矣,此时方取鹅颈三寸活肉,快炙七息…
F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说美食就说美食,平白盯着人家的脖颈作甚?脖子凉飕飕的,我又不是鹅…
我笑道,是极是极,你非但不是鹅,而且也不呆。
这样吧,《河间异物志》记载的“冰火驴仙脍”也不错,常取未满周岁的黑驴栓住,用千年寒潭水浇其臀部,待皮肉紧致时,以沸水反复淋之,那驴吃痛尥蹶子,后蹄刚沾地,臀尖肉便簌簌脱落。此时只需撒上细细的精盐,不作其他调料,最是鲜美——最妙的是吃完驴肉,驴尾巴竟化作金丝拂尘,难怪苏轼说“还家未暇拂尘衣,携被重来趁落晖”。
然后我话锋一转,盯着F的眼睛说:
为了避嫌,我就不描述这道美食的生产部位了,但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F就淬了一口“臭流氓”,转过脸盯着窗外。
于是,我们就目睹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当时是这样的,在楼下的榆树旁,班主任萧老板掐着一条蛇的七寸,他的儿子拽着蛇的尾巴,他的夫人拿着锤子,把一颗巴掌长的铁钉透过蛇头,钉在树上。然后,萧老板在蛇颈上割了一圈口子,双手一使劲,像脱衣服一样把蛇皮剥开,开膛去腹。
那蛇吃疼,一米多长的身躯在空中挥舞,拧成了一朵奇怪的麻花。阳光投入细密的树叶,打在粉白色的蛇身上,竟有着东瀛少女漫画中的卡哇伊风格。
我和F面面相觑,相对无语。
隔了半晌,F叹了口气,说她想明了一些道理,要向我一诉心曲。
F说,你我在此夸耀庖厨酷刑,简直荒谬。以前我觉得爆炒蛇皮口感清脆,天下一流,却没端详过它是长在肉身上的。
其实真正的美食从来都顺其自然,天人合一。例如那山涧的苦笋,春雷一响便自己顶破黄土;礁石上的佛手贝,潮水退去就静静晒着太阳,它们何曾需要活炙生烹?
我也叹了口气说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例如码头船娘煮小面,只需搭配新磨的豌豆黄,浇半勺猪油便香透半条江;后山捡的松树蕈,以溪水漂净,素油慢煨,端出来即霸道异常,恨不得让老饕吃掉自己的舌头。
再例如我小时候用暴晒半天的臭猪肝为饵,在河边放罐笼,天黑前把收获的河虾喂点米酒,催吐并醉杀,然后快速过开水,挑开虾线剥开虾壳,虾肉作菜,虾头油煎后用来拌面,那就是人间至味啊。
F突然45°向上地看着我说,你还会做菜啊?
看着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我感到良心受到谴责,只好实话实说地告诉她:
捕虾我是会的,但做菜的是我爷爷,我会吃。
难掩失望的F撇了撇嘴道,那你能不能不要满嘴跑火车,讲点真实的美味吧?
我沉吟半晌说,前几年暖冬,过年时都不下雪了,这你知道吧?有一年去给姨爷爷拜年时,我有一段小小的奇遇。
当时我姨爷爷住在深山,他家承包了村里的橘园。我闲着无聊就在橘园里放鞭炮,结果发现橘树底部贴近地表处,居然还残存着一个橘子。
当时的气温接近冰点,但那个橘子却完好无损。半小时之后,我和堂弟分食了这个橘子,只感到凛冽而甘甜,没有一丝丝酸味。
那是我吃过的最好的橘子。
但我要说明的重点是,当我小心翼翼地摘下它时,它红得那么的明媚、那么的热烈。尤其是我举过头顶,在蓝天白云的衬映下,它红得那么有生命力,以至于我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它。
F说她喜欢这个故事,但你再努努力,说说它是怎样的红色呗。
我说《登徒子好色赋》如何描写“东家之子”的,这个橘子就怎么红。譬如说,它温暖得好像冬夜里哔哩哔哩燃烧的柴火,却没有柴火的灰黑深黯;譬如说它纯净得像大功率电炉辐射的亮光,但没有那么泛白,那么刺眼。哎,它的震撼与美丽,我想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描述。
F便用手托着下巴,惆怅地说,那就太遗憾啦。
我很熟练地叹了口气,说对此爱莫能助。
若干年后,我读到北岛在诗歌里说:
一位本地英雄 在废弃的停车场上 唱歌 玻璃晴朗 桔子辉煌
我很想如同发现了浮力规律、破解皇冠称重的阿基米德一样,第一时间告诉F:
玻璃晴朗,橘子辉煌。这就是我看到那个橘子时的第一感觉,这就是白话文运动以来最优美的汉语文字。
但我已经找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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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20世纪以来最知名的左派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在对伟大导师的手稿进行文本分析时,曾赞叹道:
真正撼动时代的文字,当如水晶般拥有精确的原子排列——既折射启蒙理性的棱角,又包裹着岩浆般的热力。
我猜测,王小波可能是受到他的影响,然后把文字的标准概括为:
好的文字有着水晶般的光辉,仿佛来自星星。
1997年,霍布斯鲍姆在剑桥大学做讲座时,把这种文字观具象化为“三位一体”的理论,也就是说:
好的文字必须兼具语义的精确、语意的精准、结构内核的同质与稳定。
我们知道,水晶的颜色受到所含矿物质的影响,颜色可以有很多。但是,水晶的折射率几乎不超过1.544-1.553的区间,双折率更是稳定在0.009,几乎不发生变化。
所以,好的文字就像水晶,它的词素可以丰富,表达的内容可以多样,但必须直指意向,不可模糊。
举个例子,8岁那年,顾城写下了他的第一首诗,
《杨树》 我失去了一只臂膀, 就睁开了一只眼睛。
这里的杨树,特指中国特长品种“毛白杨”,它的特点是生长迅速,年轻时书皮光滑,呈浅白色。但杨树被砍掉了斜枝(或者自然脱落侧枝)后,会留下一个菱形的灰黑色疤痕,并随着毛白杨的快速生长而形成越来越大的木栓层。
白杨树的“眼睛”,其实就是侧枝脱落愈合后的伤疤。
因此有些文学鉴赏的评论说,这篇诗作表达了诗人的辩证思维,表达了万物有消有长、运动变化的哲学观点。
要我说,如果这样鉴赏诗歌,现代诗迟早要完,还不如去学顾城养猪。
科普一下,顾城小就跟着父亲在渤海荒滩的农场劳动改造,他真是一个养猪的好手(若干年后旅居新西兰时,他养猪、养鸡,干得还不赖)。
因此,顾城知道劳改农场里遍生的、耐旱耐涝耐盐碱的老白杨,也知道白杨的疤痕是怎么来的。
那么,我们看看白杨的疤痕到底是什么样的。
(一株白杨与一片白杨,眼睛长这样)
现在你明白《杨树》好在哪里了吗?抛开所谓的象征意义和立意,这首诗的感染力,首先就在于用最准确的语言,把杨树与疤痕的特征写活了。
如果没有这个精准的意像复现,哪怕诗人要表达的哲学思想再深邃、体现出来的人生态度再积极向上,都是无病呻吟。
令人唏嘘的是,写出这样诗作的顾城年方八岁,是一个读到小学三年级后就辍学的孩子,他从没有接受过什么写作培训。
什么叫做天才啊?什么叫做创造力啊?这就是。
然鹅,这些宝贵的天赋不是凭空诞生的,它来源于作者细致的观察与刻苦的训练。
1887年,莫泊桑在一篇小说的序言中,特别感谢了福楼拜教给他的人物观察法则:
当你走过一位坐在自家店门前的杂货商面前,一位吸着烟斗的守门人面前......请你给我画出这杂货商和这守门人的姿态、他们的整个身体外貌......要请你在其中能传达出他们全部的精神本性,以便我不至于把他们和任何别的杂货商、任何别的守门人混同起来。
按照苏珊·桑塔格对法国19世纪自然主义文学的点评,福楼拜的“人物观测训练体系”由三个层级构成:
1,物质符号,例如根据衣着配饰的质地、新旧组合,结构人物的社会身份;
2,肢体语言,例如根据人物对手提包的抓握力度、步态急缓,预示人物当时的心理状态;
3,时空辩证,例如以春季穿着冬装,暗示人物经济窘迫,或是具有怀旧情结。
这一理念是如此的深得人心,例如左拉在《小酒店》中,以冷酷而克制的笔法描述了盖尔波瓦太太:
这位疲惫的太太…虽然围着破围裙,但耳垂还留着年轻时穿金耳环的孔洞。
而被誉为“极简主义大师”的雷蒙德·卡佛,在《论写作》中要求:
每一个有追求的作者,都应当成为生活痕迹的法医。
例如他说,我们应该用普通而准确的语言去描述,而删除其中所有的形容词,以及解释性文字。因此在他的笔下,所谓美好的仲夏夜,不必有人物感受,而只需要这样:
窗户洞开, 灯火通明, 水果躺在碗中, 你的头靠着我的肩。
我推测,创作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也许不必经历作品中的生活,但一定需要众多的现实原型。否则,你的作品就是空中楼阁,细节支撑不住你的野心。
当然,语义的精确可以催生众多的意像,它们像是一颗颗稀有的珠子,闪烁着光华。但光是堆砌细节还不够,我们必须根据需要,挑选出最适合的素材,表达最精准的语意。
还是举例说明。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被誉为经典中的经典。它的意义不但在于开创性的写作视觉(注:福楼拜之前,法国文学作品的主角基本都是皇帝贵族或才子英雄,福楼拜是第一批把普通人当作小说主角的作家),而且文字之精美,已经达到了巅峰造极的境界。
《包法利夫人》中,关于情欲的描写,给人的感觉很不同——它让读者产生一切思绪,除了“虎躯一震,虎躯又震,虎躯再震”的生理性反应。
例如艾玛·包法利被欢场老手罗多尔夫盯上时,罗多尔夫的内心独白是:
他望着她,断定这个女人准是渴望爱情,就像案板上的鲭鱼渴望水。
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中说,福楼拜特意选用展览会背景,让牲畜的嚎叫暗喻欲望的交响乐,艾玛的沉默恰似案板上不再挣扎的死鱼。
注意了,李健吾先生的这个翻译虽然经典,但还是过于文绉绉,缺少一些原文震撼。
例如原文中,que cette femme(这个女人)的表述就不够接地气,罗多尔夫的用词更加粗鄙,约等于《水浒》中“你这贱人,腌臜泼妇”的口语化表达。
——这个粗鄙的比喻,说明罗多尔夫根本没把艾玛当人看,而是像秃鹫看待腐肉一样,把她视为一团蠕动的肉,视为一条砧板上的鱼。这也暗示着憧憬浪漫的艾玛,最终将落入原始而血腥的情欲陷阱。
所以,看完这段文字后,我只觉得背脊发凉,再无精虫上脑的快感。
而随后,当艾玛与罗多尔夫首次幽会时,福楼拜是这样描写的:
她毫无羞耻感地脱下衣服,扯开束腰的细带,带子像花蛇一样嘶鸣着,绕着她的臀部滑落。
原文中,艾玛的束腰带是丝绸制品。众所周知,丝绸的摩擦系数不低,而且摩擦后容易带电(例如小学课本上的经典实验就是,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正电),因而在快速脱落中丝带时,容易发出声响。
而福楼拜把丝带声音比拟为蛇的嘶鸣,这就很惊悚了——在西方传统文化中,蛇是一个特定的象征,是引诱亚当与夏娃吃禁果的邪恶生物,是欲望与堕落的代名词。
因此,福楼拜这段描写,不但精确地表述了艾玛欲火焚身、迫不及待的样子,还悲天悯人地对艾玛的堕落表示深刻的惋惜。
据说,福楼拜在写完《包法利夫人》后,从书房里跑出来,抱着他的朋友嚎啕大哭:
天啦,包法利夫人死了,可怜的包法利夫人死了!
我相信这则佚事是真的,因为我从福楼拜的文字表述里,感受到他对于女主角的情感。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绝佳的文学范例说明了什么呢?
毫无疑问,这些文字段落中的每一句话(例如“案板上的鲭鱼”,例如“带子像花蛇一样嘶鸣”),单独列出来都是绝妙的描述,但它们并不是用来炫技的,而是前后组合起来,确定了全文的基调与作者的情感倾向。
这种简洁而收敛的表达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切合语意,它是最高级的文学表达方式。
❹
现在该说一说霍布斯鲍姆体系中,关于“结构内核的同质与稳定”了。
但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唤醒沉睡已久的F。
事实上,我与F交谈时,从不称她为F,也不称她为法拉利、小法…因为这显得物化,而且像是我在仰视她,有违平等对待的道义。
所以我一般称她为:
小白。
一开始,F对小白的称呼极其不满,认为听起来怪怪的,像是《蜡笔小新》中的那条狗。
我反复和她解释,事情绝非如此。
我告诉她,D&D奇幻背景中,AO创造了这个世界,浑沌的虚无融合成了两位美丽的女神,一位是有着紫色眼眸、漆黑瞳孔的夜女士莎尔(Sha),一位是向所有被她的光芒照拂的生命赐予祝福的白昼女士苏伦(Selune)。
“您老人家气度非凡,苏伦所不及也”。
“是真的吗?”F皱着眉头,“我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毫无疑问,她的感觉是对的。
这么说吧,《战争与和平》中,海伦·库拉金被公认为最美的女人,但托尔斯泰却把相貌并不出众的娜塔莎·罗斯托娃当作第一女主,有评论家说,她的美体现在蓬勃的生命力、对生活的热情以及未受世俗污染的纯真品质。
但在我看来,这都是我不感兴趣的,真正打动我的,是娜塔莎在圣彼得堡舞会上的惊艳出场。
这场舞会发生于1810年1月12日,在前文中,托尔斯泰曾大段大段地描写天气的严寒。例如“积雪在赴宴马车的车轮下发出刺耳的咯吱声”,例如“贵妇们裹着银鼠皮斗篷,不时跺脚驱寒”,例如“舞厅的窗户外,结霜的树枝在月光下泛着冷蓝”。
然后,安德烈公爵看到了15岁的娜塔莎:
她裸露的脖颈和手臂很瘦削,比起海伦的肩膀来并不算美...但她整个人仿佛被笼罩在一层诗意的光辉中,这光辉里既有未经雕琢的天真,又有蓬勃的生命力,她纯粹而明亮,美得像白昼一般。
(柳德米拉·萨维里耶娃饰演的娜塔莎,和她相比,赫本演得像个村姑)
看过原著的读者都知道,娜塔莎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她的美随着人物成长发生变化,从最初“充满野生生命力”的原初少女,最终成为母亲,闪烁着成熟温暖的母性光辉。
但托尔斯泰用一句“她美得像白昼一般”,直指娜塔莎人生跨度中不变的内核品质。
而原著中,"ясный как день"更准确的翻译是"如白昼般澄澈",其实是把娜塔莎隐喻为斯拉夫神话中的晨光女神,象征着光明与新生。
因此,不管时间过去多久,不管人生经历怎么变化,读者们一看到娜塔莎,就会想到温暖而不热烈、明亮而不耀眼的白昼——它的结构内核稳定如一。
而且我敢保证,再过一百年、一千年,只要不发生小行星撞地球、迫使人类变成畏光的地下穴居生物,“她美得像白昼”依然是最美丽的情话。
据说,有的人一生都在等待他的白昼,而我,却很幸运地等到了她。
但我绝不会告诉她这一点。
还记得有一次,白昼女士从报纸的文摘版中挑出一个很有感觉的故事,绘声绘色地念给我听,大意是:
有位老爷子年轻时与青梅竹马爱得死去活来,但阴差阳错之下天各一方。老爷子晚年时惊闻青梅去世,于是关起门来写了一副“老来多健忘”的字,珍藏至自己去世。 清理遗物的孙子过了很久才知道,这是白居易的诗: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
白昼女士说,这真是一个浪漫的故事呀。
我翻了个白眼,告诉她,这样的浪漫故事,我一口气能说十个。话说,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非要藏着掖着,连蒙带猜,这都是闲的。
感到鸡同鸭讲的白昼女士如喷火巨龙一样大口喘气,被气得不轻。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两件事。
第一件是,这个狗血故事的基本功不扎实,白居易《偶作寄朗之》中的原句是“老来多健忘,唯不忘分香”,是当代诗人木心把它改编成“相思”的。
想到这一点,我就气得不轻。
我很想把这一切告诉白昼女士,我还想在信中隐晦地写到:
首先,我们应该善良,其次是诚实。
但在那时候,我已经明白了第二件事:有些话一旦错过,是真的很难说出来的。
因为啊,真正的送别没有长亭古道,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没有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就是在一个与平时别无二样的清晨,有的人悄然留在了昨天。
也许,我再也不想告诉别人:
首先,我们要善良,其次是诚实,而最重要的是,彼此永不相忘。
——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
——(全文完)——
写在后面的话:
1,这是一篇从过年时就酝酿着的文章,结果写成了万字长文。一直以来,我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能不能以小说的方式写公众号文章?虽然这是一个费力的、艰苦的、反熵的操作,但我真的想试一试。
2,文中的F是谁,“我”又是谁?显然没有字面上那么简单:王小波在云南插过队,但他显然不是和陈清扬敦伦革命友谊的王二;王小波来自于一个大家族,但他笔下的“我的舅舅”,显然不是他现实中的某个亲人。当然,这些描写大多是有原型的。
3,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和几十年前相比,我们这个社会对严肃小说(经典名著)的鉴赏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例如上世纪末,《平凡的世界》相当流行,《穆斯林的葬礼》居然能获得茅奖,而陀翁的代表作,居然被认为是《罪与罚》,简直震惊。
而经过时间的沉淀与市场的检验,我很欣慰地看到,作品终归是回归了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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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pr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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