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林雪,今年32岁,来自一个小县城,学历是大专,未婚,独自生活在城里的一个小小两居室里。
房子不大,但对于我来说,它却是不折不扣的“安全港”。
我是一个普通的会计,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收入不高不低,够自己生活,也能偶尔支援一下娘家那边的小表弟、姨妈们。
这套房子是我妈妈生前留给我的,她说:“女人这一生最怕的就是没个自己的窝,等你有了房子,才不至于在人前低头。”
妈妈在我25岁那年因病去世,临走前,她把名下唯一的一套老房子卖掉,加上她多年积攒下来的积蓄,给我付了房子的首付。
后来我自己还贷到28岁,终于把房子写成了自己的名字。
那时我哭得像个孩子,不是为了房子,而是觉得我妈妈在我人生最关键的节点,依然护着我。
我爸呢,一个典型的小县城男人,五十多岁,初中没毕业,年轻时在镇上做点小生意,后来靠着妈妈的娘家关系进了一个小单位,拿着不高不低的退休金。
妈妈去世后,他没多久就再婚了,对象比我还小两岁,一个农村来的女人。
那时候我并不在意,毕竟我也成年了,只希望他能安度晚年。
可我万万没想到,他的安度晚年,竟然是以我为代价的。
02
我爸再婚那年,我还在还房贷。
他只是淡淡地告诉我:“雪啊,我一个人也孤单,找个人过日子,你别多想。”我当时确实没多想,只觉得人老了孤独,找个伴也正常。
那个女人叫赵红,比我小两岁,长得不算漂亮,听说是他朋友介绍的,带着一个七岁的儿子。
那孩子我从未谋面,因为他们结婚的第二年便搬去了乡下住,说是“空气好”。
我那时工作忙,也不曾多问,只每年过年按惯例包个红包给我爸,偶尔打个电话问候。直到去年,我爸突然打电话给我,语气冷冰冰地说:“你那房子,得分一半给你弟弟。”
我愣了几秒,以为自己听错了:“弟弟?我什么时候有弟弟了?”
“赵红怀孕了,刚生了,是你亲弟弟。”
我那一刻脑子是空的,不是因为我多在意有个弟弟,而是我爸说话的语气,仿佛我欠了谁似的。他接着说:“咱家房子你不能一个人占着,你妈那时候也没生儿子,现在好了,有儿子了,得公平。”
我怒极反笑:“你说的‘咱家房子’,是我妈卖她娘家的房子给我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名字,你凭什么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他那头沉默了两秒,随即冷笑一声:“你妈早死了,现在我是你爹,我说了算。你要是不答应,以后别认我这个爹。”
我挂了电话,整个人像被抽空了魂。那一晚,我失眠到天亮,脑子里都是我妈生前的模样。她含辛茹苦地照顾我,从小到大省吃俭用,只想我有出息、有个依靠。她去世后,我爸就像变了一个人,冷漠、自私、贪婪。
我没有理会我爸的要求,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但事情远没有结束。
几个月后,我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是的,我爸和那个赵红居然以“赡养义务不全”“家庭财产应分配”为由,把我告上了法庭。
他们的理由荒唐至极,说我妈的房子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即使卖掉后买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爸有权利代表新生的儿子向我主张继承权。
我请了律师,律师看完材料后冷笑一声:“这是典型的无理要求,只要房产证上是你名下,且买房资金由你母亲个人出资,无需理会。”
可即便如此,我仍然要出庭,要面对我那个亲爹在法庭上咄咄逼人的模样。他站在那里,眼神里没有一丝父爱的温度,只有算计和贪婪,他指着我说:“她是我女儿没错,可她不能独占房子,谁让她妈没生儿子?”
那一刻,我眼泪差点没忍住。
我终于明白,在他眼里,我从来都不是“亲人”,只是“资源”。
法庭最终驳回了他们的请求,理由很清楚:房产为我母亲出资购买,且登记在我名下,与我父亲及其再婚家庭无关。
我赢了官司,却输了亲情。
我爸从此断了联系,连个电话都不打。我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但去年冬天,他突然上门,带着赵红和那个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
赵红坐在我沙发上,冷冷地看着我:“你要是不分房给你弟弟,那就别怪我们一直来。”
我爸也开口:“你妈的骨灰还在我手里,要不让她在外面冻一冬?”
我彻底崩溃了,拨打了报警电话,把他们赶走。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亲爹会如此卑劣。那一晚,我跪在我妈的遗像前,哭得像个孩子。我知道,她在天之灵也不会原谅这样的男人。
后来,我把房子加上了锁,换了门禁系统,还安装了摄像头。我不再接我爸的电话,也不再回那个小县城。
我知道,这一切都再也回不到从前。
03
现在,我一个人住在这套小房子里,不大,却安稳。窗台上是我妈喜欢的吊兰,早上阳光照进来时,我会觉得她还在,守着我。
我常常想,如果我妈还在,她会怎么面对这样的父亲?她会不会也像我一样痛心?可人生没有如果,有的只是现实的刀锋。
我再也不指望父爱了,也不再幻想家人之间的温情。
我只是想好好守着这套房子,守着我和我妈曾经共同的回忆。她没能为我生个弟弟,也许在那个男人眼中是“罪”,但在我心里,她给了我全部的爱,已经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幸运。
他们可以索要财产,但我,不会再交出我的尊严。
我不是不孝,我只是终于明白:有些人,不配被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