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海南进入迎峰度夏期间
(4月至9月)
针对居民生活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
工商业用电类别的电动汽车
充换电设施用户
执行调整后的
峰谷分时用电时段
原谷时段“00:00—02:00”
调整为平时段
原平时段“08:00—10:00”
调整为新的谷时段
其余时段保持不变
此次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对营运车辆来说,若仍选择在0点充电,每次充电电费将增加约18元(按每度电平时段与谷时段电价差约0.4元,充电45度计算);若选择在凌晨2点充电,则经济上无影响。
对居民车辆来说,若仍选择在0点充电,每次充电电费增加约2.6元(按平时段与谷时段电价差0.37元,每小时充3.5度电计算),但经济上影响不大。此外,居民还可选择预约2点以后充电或双休日8个小时谷时段内充电,以减轻经济负担。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近年来,受居民高温负荷攀升和电动汽车零点扎堆充电等影响,海南电网统调负荷先后13次在“00:00—00:20”时段创历史新高,形成“零点高峰”现象。截至2024年底,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40.9万辆,且将持续增长,电网系统调节能力面临挑战。
另一方面,分时电价被视为调节供需的有效手段。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海南电力统调负荷曲线特性变化,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削峰填谷,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服务全省电动汽车发展。
调整后的电动汽车峰平谷时段
(一)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用电类别
迎峰度夏阶段(4月至9月)
峰时段:16:00—24:00
平时段:00:00—02:00、10:00—16:00
谷时段:02:00—10:00
非迎峰度夏阶段(10月至次年3月)
峰时段:16:00—24:00
平时段:08:00—16:00
谷时段:00:00—08:00
(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用电类别
迎峰度夏阶段(4月至9月)
峰时段:16:00—24:00
平时段:08:00—16:00
谷时段:00:00—08:00
非迎峰度夏阶段(10月至次年3月)
峰时段:16:00—24:00
平时段:06:00—12:00、14:00—16:00
谷时段:00:00—06:00、12:00—14:00
来源:新华社、海南发布
编辑:王 婧
审核: 向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