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霞刷白墙”,这是一个新近闯入公众视线的“流行词”。
据河南日报3月31日消息,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问题。
“刷白墙”可以立现美观外表,在民间也是常有之事。但通报指出的具体细节令人惊诧。几年前,王东霞曾任某镇党委书记,为应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 其不惜花费财政资金249.62万元打造“经典观摩路线”,对沿线21个行政村共计40多万平方米墙体喷漆刷白。
如此糜费公帑,只是为了制造一个所谓的“经典观摩”模式,给检查人员留下一个好印象。这样的计划是奢侈的,也是荒唐的,更是令人痛心的。
昔有甘肃漳县大修“遮羞墙”,今有河南宁陵干部大搞“美白工程”。
是当地富得流油,钱没地方花?显然不是,从2023年GDP总量数据来看,宁陵县在商丘9个县市中排名末端,无论是宁陵县还是下辖的乡镇,经济实力可想而知。当地本该一门心思谋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岂料某些领导干部乱决策、乱作为,留下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令人嗟叹。这笔钱如果用在民生事务上,该有多好?
公众不禁要问,王东霞一路升迁,是不是“刷白墙”带来的好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当地的用人机制也当受到考问。
2024年6月,王东霞已因涉嫌贪污、行贿犯罪落马,而其被查前,宁陵县委原书记马同和落马。2024年8月,宁陵县委书记蔡勇任上被查。梳理相关案例的脉络,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形象工程”只是表象,在“形象工程”不受制约,其始作俑者反受重用的地方,大概率存在更深层次问题或言更严重问题。
这也提醒我们,需要对一些地方的“形象工程”或形式主义做法保持警惕,注重挖掘违法犯罪的线索。
多个案例告诉我们,热衷建设“形象工程”必有所图,或豪赌“前途”,或从中渔利,或谋求面子,或积累“名望”,断不会没来由。以贵州落马贪官毛有智为例,其在任某县县委书记时,刚上任一个月就安排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民间智库签订合同,为该县做所谓战略策划包装,为此支付策划费数百万元,然而,该项目至今并未对工作产生实质性帮助。而正如其忏悔时所言:就是想出名,引起外界的关注。
这样的心理,何其任性,何其有共性!
执政一地,当思为民造福。如果一些干部心思歪了,总是标新立异、曲意钻营,那么,不仅“形象工程”值得深究,其真实意图更值得追问。“王东霞刷白墙”作为一个“典故”,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