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能源公布了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华东监能罚字〔 2025 〕1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揽的中清新能源(东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配套110kV线路工程中的杆塔组立、线路架设、电缆敷设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实际交由其他单位具体实施,符合国家能源局《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第九条对违法分包行为的认定标准。该单位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华东能源监管局决定对该单位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行为给予0.9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3.78万元。以上合计罚没金额4.7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2日,注册资本4080万元,为安徽皖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安徽皖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因公司合并或分立于2024年12月18日注销,该公司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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