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商投资立法简史
中国内地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商投资立法简史如下:
一、外商投资立法:
1、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7月8日颁布施行。这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外商投资立法。
2、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外资企业法》,同日起施行。
3、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日起施行。
以上三部法律,共同组成了中国内地利用外资的三部基本法律(统称“外资三法”)。
4、1994年3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6年9月3日第一次修订、2019年12月28日第二次修订)。
5、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
本法施行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等。
图:来自中国政府网
二、相关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等:
1、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2、198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
3、1990年8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4、1995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5年6月20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
5、1997年12月29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1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2年、2004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修订)。
6、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2020年11月29日修订)。
7、2000年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后,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和外经贸部共同制定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2008、2013、2017年修订)。
8、2002年2月11日,国务院颁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废止。
9、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10、2004年,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之后有2013年、2014年、2016年、2020年、2022年本)。
11、2014年6月17日起,施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废止。
12、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人大网等。
笔者注:
中越外商投资立法历程对比:
1977年4月18日,越南政府颁布《第115-CP号议定》,并以议定的附件形式颁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商投资条例》,包括07章和27条(第115-CP号议定)。这是现代越南统一以来首次颁布外商投资法规。
……越南统一后对于外商投资立法的发展历程,详见本人的文章:《越南外商投资法律的发展历程》。
作者简介:
陆典谷(Danny),中国广西人。
越南投资咨询
中越互译译员
CATTI全国翻译人才库会员
擅长领域:
越南商务、投资等谈判与咨询;企业&市场尽调;工程与不动产;新能源;风控和出海指南等;中越互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