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入贯彻
学习教育工作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月31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上级检察院有关要求,研究部署该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紫燕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院领导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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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强化纪律意识、党性意识,把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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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要深化理论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二要全面查摆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查自纠,对照11个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
三要抓好整改落实,聚焦问题清单,认真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四要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检察人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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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院党组要带头压紧压实责任,既要带头抓好自身学习教育,又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统筹用好新媒体平台,及时传递党中央声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习教育各项措施都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
本期文案:康凤玉
本期编辑:王婷婷
一审:苏 绪
二审:陈 雷
三审:蔡斯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