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爱鸟日
检“护”蓝天精灵
守护蓝天精灵
共建法治生态
国际爱鸟日(International Bird Day)是《世界保护益鸟公约》于1902年提出的节日活动,定于每年的4月1日,旨在提高公众对鸟类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意识,鼓励人们关注鸟类的生态价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它们飞过千年,
别让法律盲区折断翅膀。”
案例:
近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非法收购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蓝黄金刚鹦鹉和黄冠亚马孙鹦鹉各一只,经专业机构核定,涉案鹦鹉每只价值人民币1万元。张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规定,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珍稀鹦鹉图鉴:
黄冠亚马孙鹦鹉2021年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羽毛大部分是绿色的,眼睛虹膜是桔色的,头顶的黄色部分叫做“帽”,翅膀边缘呈黄绿色,转折处有些许红色点缀。主要栖息地于低地的林区,喜欢活动在松树林或者橡树林。分布于巴西、哥伦比亚、巴拿马、委内瑞拉、秘鲁等国家。
蓝黄金刚鹦鹉2021年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鸟纲、鹦鹉科的大型攀禽。整体主色是蓝色,头部为黄绿色,翅膀和尾部呈现紫蓝色,爪子是灰铅色。栖息在野外的原始森林中,大多分布在南美洲大陆的北部及东北部。
“守护蓝天白云,
从知法守法开始”
根据《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非法捕猎、交易野生鸟类可能涉嫌犯罪,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
文明观鸟行动指南
三要
1. 要保持距离——使用望远镜或长焦镜头观察,避免惊扰鸟类正常活动。
2. 要保护环境——不破坏栖息地,不遗留垃圾,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3. 要遵守法规——在保护区观鸟时,遵循管理规定,不进入禁入区域。
三不要
1. 不要追逐惊鸟——避免大声喧哗、投掷物品或过分靠近,防止鸟类应激。
2. 不要诱拍摆拍——禁止使用食物、声音诱引或人为干预鸟类行为。
3. 不要泄露巢址——谨慎分享珍稀鸟类繁殖地点,防止盗猎或过度干扰。
鸟类作为生态系统健康的"晴雨表",其种群变化既是对环境修复成效的司法检验,也是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自然警示。检察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以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期文案:王露颖
本期编辑:王婷婷
一审:吕少锋
二审:谢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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