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明将至,为维护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清明祭扫活动有序进行,规范殡葬领域相关单位和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现对全省各殡仪馆、殡仪服务公司、公墓运营单位及销售殡葬用品经营主体提醒如下:
一、严格守法,规范发展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殡葬领域价格收费政策,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码标价,公开透明
殡葬服务提供单位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商品和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定价形式、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优惠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殡仪服务公司等经营主体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公示并明确标示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代办收费标准、用品价格、退款机制等内容。
公墓运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明确标示墓穴信息、收费标准、定价形式、墓体主材、墓台构件、葬品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殡葬用品销售单位要对售卖商品按规定明码标价,标示品名、材质、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
三、严守底线,合法经营
(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二)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收费后减少服务数量或降低服务质量。不得利用群众对惠民政策不熟悉而少减免、不减免。经营者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行为的,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商品和服务,应遵循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充分体现按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原则,避免显失公平的行为,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服务,违反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经营者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三)严格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得以民风民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诱导群众购买用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指定交易、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经营者实施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
四、诚实守信、加强自律
各殡葬领域相关单位和经营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对照上述提醒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殡葬领域市场秩序。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殡葬领域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密切关注殡葬领域服务和用品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严肃查处殡葬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来源:山西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