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心痛!
从未想过,一个海归的女硕士,会在结婚前走向轻生的地步。
3月30日,据新闻报道,来自安徽合肥的一位母亲刘女士表示,自己的女儿小琳疑似因为结婚请假受到了单位的不公正待遇,甚至是领导的和同事的“霸凌”,最终选择了轻生。
据了解,小琳今年31岁,本科毕业于伦敦城市大学,硕士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很难想象,在这样一个高学历的情况下,还会做出这种不理智的行为,的确让人很可惜。
但话说回来,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来惩罚伤害你的人,其实是最愚蠢的决定。
原本以为小琳仅仅只是一时间的想不开,而直到听了小琳母亲的说辞,和单位领导的说辞,才知道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
小琳几乎从小到大都是大家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不光长相姣好,学习能力也一直是名列前茅,小琳的家里人几乎都没有怎么操过心。
直到2018年,小琳已经是临近毕业,虽然说这些年一直都在外面上学,但小琳其实是一个很恋家的人,以至于她在毕业的时候,直接以校招的方式进入到安徽某银行里面。
一开始,初入职场的小琳还是非常单纯的,但现实给她好好地上了一课,据小琳母亲口中所言,单位的领导似乎并不友好。
或许因为是新人,手脚并不麻利,小琳的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单位的领导时常对她批评有加,但因为刚参加工作,小琳倒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直到2023年,小琳已经在自己的岗位上,摸爬滚打了5年,不管是心理素质还是个人能力,那都已经是没得说了。
也正是在这一年,小琳迎来了自己的人生的转折点,打算和男友走向结婚,结果没想到的是,在单位连请婚假都是个大问题。
据小琳母亲口中所说,备婚的时候,小琳好不容易好说歹说请了假,但单位的领导却很入突然的让她整理三年的纸质档案,还一直反反复复的找她谈话,甚至很离谱的是,这两天半的时间里,就被以各种各样的借口谈话了十多次。
咱就是说,无论换做是谁,碰到这样被施加压力的事情,心理上也会觉得有些承受不住。
原本结婚对于小琳来说,是一生中最重大的事情,不曾想因为工作的压力,筹备婚礼的劳累,让她的身体开始“亮了红灯”。
整晚整晚的失眠不说,情绪也开始变得不稳定,精神恍惚不定,被家里人送到了医院。
没想到小琳的情况比想象中还要严重,当天下午,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就直接从自己房间的窗户上跳了下去。
事发当天,小琳的母亲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当时就报了警,母亲表示,女儿之所以会轻生,和单位的领导脱不了关系。
并且说明在女儿小琳去世前一天的下午,领导陈某还在跟她谈话,女儿出事的前20分钟左右,陈某还在给小琳的父亲通电话。
小琳的父母后来将女儿所在的银行以及小琳的领导陈某,直接告上了法庭,想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要求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赔偿。
随着事情在社交平台传的火热,不少网友得知这件事情也是众说纷纭,有的网友表示:“有的人就是喜欢在自己手里面有点权力,就会在自己那点权力范围内尽可能的去为难别人,说到底除了膈应就是膈应。”
甚至还有的网友说道:“婚假凭啥不批?这个单位领导绝对是有问题!”
事实上,网友的话也是有迹可循的,当小琳的领导看到小琳父母的指控时,他本人似乎并不认同,甚至还曝光了其中的原因。
陈某声称,自己和小琳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也没有针对她的意思,出事情前压根没有进行频繁的谈话,而是在进行操作业务风险梳理的讨论,而且这两天半的时间里面,只谈了十多次,最长的也仅仅只有20分钟。
小琳所在的单位,安徽某银行也是非常重视这件事情,但经过单位的调查后发现,陈某是没有问题的。
而小琳当时在请婚假的时候,也表现得有些不正常,甚至还说自己不一定会结婚,让领导陈某好几次也是摸不清头脑。
况且,警方还表示,小琳的精神状态一直都不太稳定,还曾经报警说道,怀疑自己误食了违禁品,问她具体的情况,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让人很难不去怀疑,她的心理状况是不是因为压力大,早就出现了问题。
小琳的父母将安徽分行、建设银行和陈某,三者全部都告上法庭,要求支付20万的死亡赔偿金和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用。
但从法院的判决上来看,小琳是自杀,建设银行和安徽分行对其死亡结果不存在过错,但为了安抚小琳的家属,法院判处单位出于人道主义,给小琳父母抚慰金28万,驳回小琳母亲的其他诉求。
以至于案件受理费用1700元,还是由建行安徽分行共同承担。
但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小琳母亲是不认可的,她没有办法接受单位是无责的,直接申请了上诉。
法官的判决,不光是让小琳的父母感到费解,不少网友也是并不买账。有人认为是领导陈某的问题,请婚假都能谈话十几次,已经是带有“强迫”的性质了。
但也有人看来,小琳作为一名成年人,抗压能力还是太小了,工作不过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因为这选择轻生,的确很不值当。
甚至网友也是说道:“不理解,大不了不干了,旷工辞职,什么都没有命重要,父母怎么办呢?”
网友的话的确很中肯,现如今,小琳母亲已经提出了上诉,看最后的期待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的。
同时也希望此次事件给大家提一个醒,职场不是战场,和平相处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