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以“讲课费”等名义变相收礼行为成为纪委紧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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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严查医疗领域「讲课费」

30余名医务人员主动上交

3月27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公众号“风正巴渝”发布文章《30余名医务人员主动上交“讲课费” 严查“靠医吃医”和收送红包礼金等不正之风》,通报以“讲课费”名义收受医药企业礼金的典型案件


文章披露,“北碚区中医院门诊部副主任李某,为某药品公司进行带有药品宣传性质的授课,收受该公司以‘讲课费’名义支付的礼金1.7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北碚区纪委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抓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大起底、大整改,一手抓监督,一手抓办案,严厉打击“靠医吃医”和收送红包礼金等不正之风。通过区委巡察和审计联动监督,发现部分药品供应商为维系与临床医生、科室主任的关系,同时为了推广公司药品,长期以“讲课”的名义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会议活动,变相进行利益输送

为深入纠治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以该案为切入点,顺藤摸瓜,严查医疗领域违规收取“讲课费”问题。2024年以来,全区采取“室组地医”协作、片区联动,对区内5家医疗机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诱导消费、不合理诊疗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并结合相关公立医院的党风廉政情况、信访反映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174个,做到以督促进、以查促改。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全区30余名医务人员主动上交“讲课费”。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北碚区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构建“双轨督导”整改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一方面,指导案发单位建立“问题整改-制度重构-风险防控”闭环体系,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定期研判制度》《行业作风教育制度》等16项制度机制,强化作风建设动态研判和教育管理;另一方面,督促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通过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建立重点岗位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分级约谈预警体系等举措,构建“预防-监督-处置”全链条治理模式,推动个案查处成果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

“案件中的李某以‘讲课费’等名义变相收礼,使原本正常的知识分享、会议探讨,变成药品、医疗器械的宣传,这可能间接导致支付给医务人员的‘讲课费’通过抬高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等方式转嫁给患者……”北碚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医务人员以‘讲课费’名义收受礼金现象背后,反映出监管不力、制度缺失、作风不实等问题。”

02

中纪委多次点名「讲课费」

打击隐蔽性利益输送

近年来,中纪委及相关部门对于假借咨询费、讲课费等输送利益的行为持续深化整治,通过标准细化、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完善等方式加以震慑和排查。

讲课费并非一定与非法利益挂钩,但却经常成为隐秘利益输送的“外衣”。长期以来,因为缺乏相关标准及监管,讲课费的发放逐渐成为灰色地带。

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深度关注 | 破除“障眼法” 揭开“隐身衣”》一文,再次点名讲课费问题。

文章提到,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例看,不仅是审稿费,现实中一些行贿人送礼的手段升级、花样翻新,有的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评审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拉关系背后隐藏着权钱交易,需要高度警惕、及时纠治。

江苏省江都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杨柳说,无论是以专家评审费为名争取关照,还是以咨询费为名表示感谢、以协作费为名进行返点,“变”的是手法,“隐”的是目的,归根到底,是想掩盖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事实。这些行为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强调,重点关注假借学术讲课取酬方式收受回扣的问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的问题。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坚持“风腐一体”治理,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

在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中,明确禁止医药企业通过聘用医疗卫生人员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以奖励、诱导其开具医药产品处方或者推荐、宣传、采购、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禁止医药企业以咨询服务名义向医疗卫生人员输送不当利益

但这并不意味着收取讲课费就是违规的。

中纪委曾在文章中说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凭借扎实、专业的业务能力,受邀参加系统或者行业的培训、研讨、科研等活动,开展授课、咨询、指导,并在规定范围内领取合理的报酬,无可厚非。这既是开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对劳动的尊重。

按照2016年更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4/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但中纪委也强调,现实中,一些企业或单位为达到牟利目的,往往假借学术会、科研协作等名义发放所谓“讲课费”等,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些行业约定俗成的“套路”

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有的讲课费并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大大超出了限定金额;有的打着“讲课”的幌子,实际并未进行授课,而是假借“讲课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培训经费,用于赠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值得注意的是,“讲课费”的支付形式也日趋隐蔽。为了逃避监督,有的采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而且交易金额越来越小、次数越来越频繁,隐蔽性极强,不易被发现。

地方上也在加大严查力度。河南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商业贿赂行政指引》中明确,商业贿赂包括“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法行为”等行为。

上海提出,严禁以编造学术讲课虚假理由或取酬明显超过本行业学协会推荐的讲课取酬标准等方式接受利益输送

变相“讲课费”本质是医药企业与医务人员之间的利益交换,保障正常学术会议价值的同时,打击变相利益输送,才能合理推动医疗技术进步。

信息来源:赛柏蓝器械

信息采集:卫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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