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对一家电子企业的违反环评行为免于处罚。
据了解,企业在南昌市高新区已立足18年,主营变压器、电感等电子元件生产。2024年10月,由于南昌市高新区产业布局调整,企业将生产基地从火炬二路搬迁至艾溪湖四路。因事发突然,订单交付期较短,新址投产前未重新取得环评批复,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调查发现,企业虽存在程序违规,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均已落实到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熊清平表示。
经核查,这家电子企业原厂区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搬迁后未新增设备,也未改变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安装并正常运行,第三方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
2024年12月,这家电子企业搬迁项目环评文件获得批复。
案件审议阶段,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注意到,这家电子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搬迁行为系响应政府规划调整,主观过错较小。近日,根据相关规定,最终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免罚不等于免责。我们在送达决定书时,联合高新区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下达《合规建议书》,指导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排查环境风险点,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协调环保专家提供污染防治设施优化方案。”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科负责人魏美萍告诉记者。
“这次搬迁项目因规划调整,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确实暴露了我们管理上的疏漏。但生态环境部门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给予我们整改机会和精准指导,让我们感受到监管的温度。”谈及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对南昌某电子企业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企业负责人感慨颇深。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秉承“生态环境监管既要守牢底线,也要为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以来,全市对20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通过“教育+整改”杜绝“简单执法”。
从“简单执法”到“容错纠错”,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南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监管方式变革,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又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下一步,将强化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释法、风险预警清单推送等方式,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防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来源:中国环境
编辑:梅欣
审核:邱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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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头条报道南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