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江川路街道的石先生(化名)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23年其父亲所在的住宅小区进行了加装电梯改造,父亲当时虽然在征询意见时同意了,但却未能参与初始集资。现在,石先生一家想使用电梯了,却遭到了其他业主的强烈反对,这可急坏了石先生。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张国明为大家讲述了事情的调解过程和解决办法。
本期嘉宾
江川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职调解员 张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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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生表示:自己是本楼栋的业主,对加装电梯应当享有使用权,当初虽然没有出资,但现在愿意补上。但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还是有几位业主依然持反对意见。
而几位邻居则表示:石先生父亲以前和邻里关系不是很和睦,况且当时石先生家也没有参与集体集资,现在等同于让没出资的人白白享受“加装电梯”后的便利。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小区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加装电梯一般属于出资业主共有,可能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具体情况要看当时加装电梯的相关约定和出资比例。因此张国明认为,这起纠纷如要解决还要看石先生是否有足够的诚意拿出相应的份额补偿。
根据调解员给出的建议,石先生最终同意支付当时加装电梯的1.5倍金额作为对垫资业主的经济补偿,而其他业主也消除了之前的隔阂同意了这个方案,石先生如愿开通了电梯的使用权限。
记者:周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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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心怡
初审:高淑婷
复审:何婷婷
终审: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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