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源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这些标准主要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需求,强化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为消费者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新发布标准包括:食品标签标准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3项、食品产品标准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8项、检验方法标准29项,以及《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9项标准修改单。
其中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后,我国食品标签将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等内容的标示也将发生变化。
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
“避免食物过敏最简单、经济、有效的方法是日常生活中避免摄入引起过敏的任何食物。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标明的食物成分,是否包含致敏食物,能有效在日常生活中避免摄入或接触致敏食物。”北京工商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健认为,新标准实施后,能更好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尽可能降低食物过敏的发生概率。
此外,新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示更直观。例如,预包装食品需要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示保质期的到期日,消费者不再需要自行计算保质期。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李健提示,保质期主要包括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两者不可分割。贮存条件通常包括常温、避光、冷藏、冷冻等,只有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才有效。如果产品存放条件不符合规定,食品的保质期很可能会缩短甚至丧失安全性保障。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包含2万多项指标,涵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