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风裁碧柳,执行利剑护民生。3月27日,按照陕西省高院执行局统一部署,蒲城法院针对涉民生、涉拖欠企业债务、涉黑恶、涉小标的等案件,开展“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向逃避、拖延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蒲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国建带队,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与本次行动。



拘传释法 和解履行

“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决定对你进行司法拘留。”原来,樊某和贺某系同村人,2019年9月贺某向樊某借款50000元,至今只偿还了5000元利息,执行干警与其多次联系均无果,贺某还谎称在外地务工。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执行。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贺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反复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所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但贺某仍在哭穷耍赖,企图蒙混过关,承办干警预对其实施拘留强制措施。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严惩,贺某终于意识到逃避无用,开始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当场履行了案款20000元,并就剩余的30000元及利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成功执结。

担保追偿 执行到位

薛某和杨某系同事关系,2015年10月,杨某因生意周转从朋友王某处借款10000元,薛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后,经王某催要,杨某一直未清偿该笔借款。2022年7月,薛某在经过杨某同意后,代杨某向王某清偿借款10000元,后经薛某多次向杨某追偿,杨某一直未予清偿。薛某无奈申请执行,在执行行动中,杨某经传唤主动到庭,迫于执行威慑,全部履行完案款10000元,案结事了。

扣押车辆 执行有力

王某与某路桥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由路桥公司清偿王某油石运输费3万余元。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义务,在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当场扣押其车辆,一定程度上确保申请执行人债务能得到清偿、权益得到保障。

此次集中行动共出动干警39人,警车10辆,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1人,查封扣押车辆4辆、设备1套,共执结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37.92万元。下一步,蒲城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用足各项执行措施,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本报记者 李勇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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