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常识|带你了解中国民兵
参加民兵组织是每名公民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一、什么是民兵
民兵是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工作条例》第2条:“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二、民兵的分类
民兵主要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是战时兵员动员、支援作战和平时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普通民兵同基干民兵一样,都是我国后备力量的组成部分。
三、参加民兵组织的有哪些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加入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退役军人、共产党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通信、网络、多媒体制作、电力、修理、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无人机操作与维修、舆论宣传等)、经过军事训练人员、户籍在本地或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人员。
四、民兵的待遇如何
(一)免费参加体检。基干民兵入队前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的免费体检。
(二)发放参训执勤补助。凡是经军事机关或政府共同批准参加军事训练、比武考核、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活动的基干民兵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参训执勤补助。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人员被编为基干民兵的,在参加上述活动期间既可领取参训执勤补助,同时原单位各项工资津贴照发。
(三)权益保障。基干民兵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前由负责组织的军事机关结合任务特点,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期间发生伤亡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与《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享受评残、抚恤、丧葬等优待政策。
(四)表彰先进典型。给予参加民兵比武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训练备勤与执行任务表现突出的基干民兵精神与物质奖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被聘请为民兵教练员。
(五)其他抚恤、优待和权益保障。依法享受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其他抚恤、优待和权益保障。
五、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在民兵工作中应做好哪些工作
《国防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兵工作”。《民兵工作条例》第7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各级组织应积极支持民兵队员参加民兵相关活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参训参勤民兵队员给予优待,保证民兵队员安心履职尽责,集中精力完成各项任务。
六、国家法律对拒不履行民兵职责义务的公民是如何处罚的
《民兵工作条例》第43条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七、国家法律对拒不支持民兵工作的组织是如何处罚的
《民兵工作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建立或者擅自取消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单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该单位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八、怎么报名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到当地人民武装部现场咨询报名。联系电话:
永城市人民武装部0370-3156288
夏邑县人民武装部0370-3156304
虞城县人民武装部0370-3156320
梁园区人民武装部0370-3156256
睢阳区人民武装部0370-3156272
柘城县人民武装部0370-3156336
宁陵县人民武装部0370-3156352
睢 县人民武装部0370-3156368
民权县人民武装部0370-315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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