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哲哲
“凡是不利于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的所谓管理、考核,对基层法院都是负担,要坚决废止;凡是有利于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的,可能是压力,更是责任,但不能看成是负担。”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开展绩效考核要突出效果导向,无论指标设置还是具体实施,都要看实际效果。
2024年9月,为深入落实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重要部署,最高法经充分调研,对2024年1月开始适用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重大修订,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从26项减少到18项,精简比例达1/3。
此前,有的法院抱持“唯数据论”的错误政绩观,将抓指标等同于抓工作,额外增加不科学、不必要的指标,把指标任务层层摊派、逐级加码。
“起诉、上诉、申诉、申请再审都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相关案件数量如果增长,应该成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不能异化为限制诉权。”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何帆说,比如,针对一些法院过度追求“低改发率”甚至“零改发率”的做法,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调整为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引导中级以上法院在纠偏纠错时,尽可能依法直接改判,减少不必要甚至不负责任的发回重审,防止程序空转,尊重和维护当事人诉权。
此外,最高法压减通报频次,仅随季度会商纪要下发指标数据通报,通报的仅是相关高级人民法院辖域内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情况,不涉及其他地区,更不包括排名信息。当少数法院指标数据有明显异常变化或长期偏离合理区间时,最高法“点对点”作出提示和建议,确保“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指标体系调整后,半年多来,一线法官感受如何?
“张榜排名逐步消失,这个变化让我印象最深刻。”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陈村法庭法官龚国旗说,以前非常在意排名,哪怕某项数据已实际进入合理区间,但数据靠后也往往很不安。现在,一线法官不需要考虑数据问题,工作更加聚焦案件办理。
“我关注指标,但又不会太在意指标。只要心里想着老百姓去办理一个个案件,最后我的指标和质效一定会是好的,指标的设置和群众的利益是统一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法官魏凯说,“一些常见案件更适合调解解决的,我会多花时间去调解,更看重是否彻底解决纠纷。一些企业之间的纠纷,我为了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会尽快判决,多考虑效率。”
对于一律不得通报和排名制度,魏凯说:“改革的目的就是避免无谓的卷数据、唯指标。下一步,希望能多关注各级法院如何合理运用这些指标推进工作,顶层设计和基层摸着石头过河紧密结合,效果会更好。”
减负的同时,如何增效,引导一线法官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抓实抓好?
上级法院助力一线法官提升审判能力。2023年,“法答网”正式运行,及时解决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一线法官办案提供高质量的法律适用参考,避免层层请示程序繁琐、回复不及时等问题,有效提升审判指导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权威性;2024年,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收录了经最高法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精准的参考和指引,促推提升审判质量,为基层赋能增效。
法院的质效评价不仅是法院内部的事,更关乎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应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范围涵盖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相比2016年发布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新的示范文本将各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要素化、表格化,填写指向更加清晰、填写内容更加明确。
“通过指导当事人使用统一规范、要素式、勾选式的示范文本,可以更便利群众诉讼。示范文本的应用,也便于法官在调解、审理过程中更加准确、及时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或者确定争议焦点,既定分更止争,促进提升解纷质效,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表示。
《 人民日报 》( 2025年03月28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