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产前畸形筛查的超声科大夫,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准妈妈们举着超声报告焦急的询问……
“大夫,这显示胎儿有脉络丛囊肿,是宝宝脑袋出现问题了吗?严重吗?还能继续妊娠吗?”
“大夫,这报告上说胎儿心室有点状强回声,是心脏畸形吗?”
问
超声报告中出现异常描述及提示就一定代表胎儿出现问题了吗?
其实不是这样的,有一些超声报告中看似的异常描述及提示,其实对胎儿的发育没有太大的影响,很大一部分胎儿出生后无异常表现。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一聊超声报告中“看似异常”的那些情况。
胎儿脉络丛囊肿
胎儿脉络丛囊肿是指孕龄在14-24周,胎儿发育中超声检查发现的侧脑室脉络丛散在的、直径≥3mm的小囊肿。
脉络丛囊肿诊断主要靠产前超声检查,超声表现为脉络丛强回声内见囊性暗区,囊壁薄、边缘光滑整齐,多呈圆形,囊肿可单发也可多发。
孕妈妈检查出脉络丛囊肿时,应结合其他临床资料,进一步行羊膜腔穿刺羊水细胞培养或脐带穿刺取脐血培养,以排除18-三体、21-三体等染色体异常。妈妈们看到这里不要紧张,因为90%以上的胎儿脉络丛囊肿在妊娠26周后消失,即使不消失,也不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问
“既然脉络丛囊肿不要紧,为什么超声报告还要提示呢?这样不是增加我们的紧张情绪吗?”
其实不然,因为它是提示染色体可能异常标记物之一,多数与18号染色体异常有关。
答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单独出现的脉络丛囊肿是没有意义的,合并染色体畸形率很低,仅为1%。只有合并其它畸形或者和其它染色体异常的标记物同时出现,这时才需要考虑做进一步染色体检查。
心室腔内点状强回声
心室强回声斑或心内灶性强回声是指胎儿心室内直径为1-6mm的斑块、灶状或条索状的结构,其回声强度与周围骨结构接近,可单发、多发,以左室乳头肌处最多见,是妊娠期较常见的超声影像学表现。
心室强回声斑形成原因可能是心室内腱索增厚而形成的强回声反射;或是乳头肌中央矿物质的沉积、钙化,这可能是乳头肌内冠状动脉末梢分支早期缺血性改变的表现。
产前超声检查中期妊娠声像图上显示心室内强回声的发生率约为2.3%~9.6%。其中88%的病例出现在左心室,5%出现在右心室,7%出现在双侧心室。
心室强光斑本身并不意味着心脏异常,一般无特殊临床意义,孕期存在左心室强光斑的胎儿出生后,大多数情况下是正常的,不需要特殊处理。因为单纯的左心室强光斑通常是孕期超声检查的一种软指标,与胎儿先天性心脏畸形或染色体异常等并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单纯左心室强光斑无明显临床意义。
问
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出现单纯左心室强光斑我们就不用去理会它吗?
其实不是这样的。虽然左心室强光斑出现异常的几率较低,但仍存在0%~1.8%的几率出现异常,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生后存在畸形的情况。
答
因此,发现左室强回声斑临床大夫会给我们以下建议。
- 对于孤立的心室内点状强回声,若孕妇年龄<35岁或产前血清筛查试验阴性,不需要作进一步侵入性的产前诊断。但若发现其他的超声遗传学标志物或母亲的年龄>35岁,或母亲血清筛查试验阳性,建议进一步行遗传咨询或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
- 对于右心室,双侧心室的心室内点状强回声或多发性心室内点状强回声,也应建议进行遗传咨询或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
- 孕妇年龄>35岁,产前血清筛查试验阳性的孕妇,孤立的心室内点状强回声出现染色体异常几率高。出现在右心室,双侧心室或多发性的心室强光斑与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关系密切。有2%的染色体正常胎儿出现心脏乳头肌钙化灶,有16%的21三体综合征和39%的13三体综合征胎儿发生心脏乳头肌钙化。因此,建议进行遗传咨询及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
胎儿肾盂分离
胎儿肾盂分离定义为妊娠16至27周时肾盂前后径≥4mm,妊娠28周时≥7mm。肾盂分离的严重程度可以根据胎龄特异性标准进行分类。在妊娠16至27周时,肾盂分离分为轻度(4至<7mm)、中度(7至10mm)和重度(>10mm)。妊娠超过28周,肾盂分离分为轻度(7至<9mm)、中度(9至15 mm)和重度(>15mm)。
它的形成原因有以下两种
胎儿生理性的肾盂分离原因:①可能是孕妇在超声检查前大量饮水,对胎儿肾脏产生影响,可能通过母体水合作用影响羊水量,间接影响胎儿尿量;②某些情况下,输尿管近端扩张是由于解剖或功能性梗阻导致的一过性肾积水,在下次检查或出生后逐渐自行消失。
病理性肾积水的原因:多由于胎儿泌尿系统梗阻导致,如肾盂输尿管连接部梗阻、巨输尿管、后尿道瓣膜、膀胱输尿管连接处梗阻、膀胱输尿管反流等。
超声表现:在双肾横切面上可见两侧肾脏肾盂分离,通过测量肾盂的前后径来评估分离的程度。
孕期及产后管理:鉴于在妊娠中期发现轻度肾盂分离的可能性很高,建议在妊娠晚期约32周时进行单次随访超声检查。肾盂前后径的正常化表明除了常规产科护理之外不需要进一步的随访。中度或重度肾盂扩张的胎儿,以及有其他发现提示肾盂分离的胎儿,需要进行更密切的监测,每4至6周进行一次超声随访检查,如果有临床指征则更早进行。出生后最好不早于48小时进行超声影像学检查,以避免出生后即刻因脱水而低估肾脏疾病。
以上三种“看似异常”的超声影像学表现经常在产前超声报告中出现,然而单独出现时并无明显临床意义。孕妇在遇到这几种超声表现孕妇无需紧张,应听从临床医生安排,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胎儿的正常发育。
文字|超声科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