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
“免陪照护服务” 启动仪式
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举行
启动仪式
解读了《呼和浩特市“免陪照护”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到2025年4月,驻呼三级公立医院全部设立“免陪照护”试点病房,建立相关服务规范、运行和保障机制,形成一支由护士和护理员共同组成的护理从业人员队伍。
到2025年底,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设立“免陪照护”试点病房,开展“免陪照护服务”。
到2026年底,医疗护理员进一步职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护理服务水平与医院、患者需求相匹配,住院患者满意度逐步提升。
《方案》指出,驻呼三级公立医院全部设立“免陪照护”试点病房,优先选择患者生活无法自理,对“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病区开展试点,每家三级医院至少确定1个病区开展,其中三级综合医院至少确定3个病区,以ICU、骨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等病房为主,也可选择其他科室开展。试点病区确定不少于10%的病房用于收治“免陪照护”的患者,由患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免陪照护服务”,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免陪照护”病房的比例。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理员
为患者提供“免陪照护服务”
所谓“免陪照护服务” ,是指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
目前,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
该项政策是对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一次重要补充和完善,努力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社会难题,减轻患者家庭矛盾和负担。同时,这也有助于降低因家属陪护带来的医院管理难度和安全风险。
丨来源:青橙融媒呼和浩特日报综合记者梁婧姝、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