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小鹿妈妈公司存在“无固定午休时间”、“禁止工位放置私人物品”、“强制员工工位就餐”等严苛规定,引发公众热议。



3月26日,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告诉媒体,昨天他们关注到媒体报道后,就已经去过小鹿妈妈调查,已经立案。







据报道,3月24日,有人发布视频称,在一家公司应聘后发现没有午休,员工用餐时间也不得离开公司,因此第一天就辞职了。

据视频中展示的一份公司办公规范文件,其中第四条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外出,除非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报备人事部门。



在视频评论区,被询问是否为“小鹿妈妈”品牌,发布视频的网友确认正是这家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鹿妈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鹿妈妈”)主要产品为“牙线”,常在电梯里能够看到它的“魔性广告”。

据《正在新闻》等媒体报道,小鹿妈妈多名员工表示,公司要求午休期间不得佩戴耳机,且非领取外卖或快递不得外出,即便取餐后也需返回工位用餐,外出需填写登记表。

一名在职员工说,公司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到下午6点。她曾在午休期间佩戴耳机用手机刷短视频,被负责人告知违反公司规定。其他员工还透露了小鹿妈妈更多“细节性”管控措施,例如会议室椅子必须完全推入桌底,否则就会被开罚单,需要打扫卫生作为处罚;卫生间使用时间受限,人事部门定期巡查工位在岗情况。

此外,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后,小鹿妈妈会收走本该属于员工的那一份合同;试用期公司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

小鹿妈妈品牌媒体部工作人员回复《正在新闻》解释称,公司休息没有固定的时间,不是说没有午休,比如客服部门,如果客服一起休息,就没人回消息。对于桌面不能放私人物品,只是说工作的桌面不能太乱。

律师:公司的规定不能侵犯员工的基本权利

对于相关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不购买社保是违法的。并且《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小鹿妈妈公司不能收走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标准工作时间应为八小时,若工作时间超出八小时,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并且中午应有一小时的午休时间用于吃饭休息等活动。

公司无正当理由限制员工在午休时间离开公司,禁止员工出公司侵犯员工休息权和人身自由。公司的规定不能侵犯员工的基本权利,限制员工与外界的正常通信联系,就可能侵犯公民通信自由。

来源:综合中国青年报、@正在新闻、北京商报

编辑:王小美

校对:朱翔

复审:龚冰

审签:涂远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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