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领取福利
近日,政府官网发布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草案)公示。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2大片区,主要包括梅林组团片区、茅店组团片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85.3994公顷(约2781亩),拟征地总面积129.0241公顷(约1935亩)。(范围图在文末)
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有关规定,赣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同步征求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反馈。
一、位置:赣县区辖区
二、用地面积:185.3994公顷
三、用地范围:梅林镇双龙村,茅店镇茅店村、茅店镇上坝村、茅店镇太阳坪村、茅店镇洋塘村、茅店镇义源村。方案涉及2个片区。详见附件2。
四、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8日到2025年3月20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联系人:刘道军
附件:
1.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草案)
2.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图
附件1:
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草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赣州市梅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市茅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现将方案内主要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内,对该方案项目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反馈。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2大片区,主要包括梅林组团片区、茅店组团片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85.3994公顷,拟征地总面积129.0241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及拟征地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陆地水域、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拟征地范围涉及梅林镇双龙村,茅店镇茅店村、茅店镇上坝村、茅店镇太阳坪村、茅店镇洋塘村、茅店镇义源村。
1、梅林组团片区
梅林组团片区开发范围面积157.9235公顷,拟征地总面积111.3257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及拟征地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陆地水域、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拟征地范围涉及梅林镇双龙村,茅店镇茅店村、茅店镇太阳坪村、茅店镇义源村。
2、茅店组团片区
茅店组团片区开发范围面积27.4759公顷,拟征地总面积17.6984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及拟征地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陆地水域、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拟征地范围涉及茅店镇上坝村、茅店镇洋塘村。
三、拟征地权属范围
1、梅林组团片区
梅林组团片区拟征地范围涉及梅林镇双龙村,茅店镇茅店村、茅店镇太阳坪村、茅店镇义源村。
(1)梅林镇双龙村
梅林镇双龙村牛子坑组农民集体、梅林镇双龙村大坪里组农民集体。
(2)茅店镇茅店村
茅店镇茅店村马岭下组农民集体。
(3)茅店镇太阳坪村
茅店镇太阳坪村太阳坪组农民集体、茅店镇太阳坪村陈坑组农民集体、茅店镇太阳坪村库下组农民集体、茅店镇太阳坪村杨柏组农民集体。
(4)茅店镇义源村
茅店镇义源村上汶组农民集体、茅店镇义源村中汶组农民集体、茅店镇义源村老屋组农民集体、茅店镇义源村盆形组农民集体、茅店镇义源村石街组农民集体。
2、茅店组团片区
茅店组团片区拟征地范围涉及茅店镇上坝村、茅店镇洋塘村。
(1)茅店镇上坝村
茅店镇上坝村井前组农民集体、茅店镇上坝村樟木垅组农民集体、茅店镇上坝村新兴组农民集体、茅店镇上坝村红门楼组农民集体。
(2)茅店镇洋塘村
茅店镇洋塘村渡水塘组农民集体,茅店镇洋塘村下坳子组农民集体,茅店镇洋塘村毛屋组农民集体。
四、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方案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着重体现规划引领城市集中连片发展、公益性设施优先、生态优先的理念,符合赣县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需求,为赣县区近三年的城市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为赣县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便于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区块,从而可促进赣县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以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储备库用地等其他公益性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梅林组团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09%,茅店组团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43.16%。均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文中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性情况
本方案符合赣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内容与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符合《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赣州市梅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市茅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七、实施计划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情况、资金筹措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二年:2025—2026年。
八、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结论
《赣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要求。
内容来源:赣县区政府
赣州楼市地图,足不出户看遍赣州楼盘,赶紧领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