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保委3月25日发布新能源汽车领域消费体验及销售备案合同点评情况,披露五大合同陷阱、三大销售乱象:暗访体验20个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主流品牌的45家4S店,12个品牌存在销售中强制消费者在4S店购买首年保险的情况。
在消费者面前,涉事新能源汽车4S店简直是赤裸裸地提要求,例如“第一年必须在店内购买,否则建议去其他门店”“我们有要求,首年是必须店保的”。
暗访发现真问题,浙江省消保委揭开的乱象,对应的是消费者的痛点。近年来,消费者频频投诉“不买首年保险就不让提车”等问题,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强制消费者购买首年保险,违法违规是不争的事实。
某些4S店何以冒天下之大不韪,以一副市侩、霸道的面目示人?
说白了,在竞争白日化的市场背景下,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赚取售卖保险的服务费、拿到返点,是4S店重要的利润来源。不仅如此,4S店并不想看到消费者提车后就与其“一别两宽”的局面,而希望通过投保、理赔、维修等环节与车主保持联系,在增强用户黏度的同时,也从中获取更多利益。
在消费者普遍具有自主购险意识、排斥捆绑销售模式的情况下,4S店除了暗设合同陷阱、明设提车附加条件外,并无“好办法”。为了分一杯羹,哪里还顾得上吃相。
强制消费者在4S店购买首年保险,是由来已久的老问题。只不过,多年下来,这些4S店所关联的汽车品牌,已经变为以新能源汽车为主了。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折射的是汽车销售领域的顽疾。这一问题,坑了消费者,乱了市场秩序,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虽然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在为消费者撑腰,消费者也确实可以说“不”,但在和某些4S店博弈的过程中,消费者居于弱势地位,难以维权。即便通过投诉、打官司等方式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也只是获得“惨胜”。
要遏制行业乱象,斩断捆绑销售连带的灰色利益链,不能光指望消费者孤勇“出击”,而要进行强力监管和系统性的治理,彻底改变某些4S店的“游戏规则”。
2019年8月,银保监发文强调:捆绑销售车险,重处。
对照这一规定,有关部门当深度思谋如何将监管和惩治落到实处。
监管部门要主动“亮剑”,提高4S店违法违规成本。某地市场监管部门曾针对某4S店强制消费者在店内购买车险,做出罚款1万元决定。这种不留情面、严肃查处的态度,有利于形成威慑力。
处罚不是目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为的是“倒逼”汽车销售行业改良和创新经营模式,形成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动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可谓任重道远。这需要行业、消费者和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破利益藩篱,积极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