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被告人朱某某职务犯罪案件。慈利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医疗卫生系统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等共140余人现场旁听,通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教育效果,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4年,朱某某在慈利县某医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供应商财物,受贿金额累计达人民币300余万元。庭审过程中,法庭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和辩论。朱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经评议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医院承载着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医生更是守护生命的白衣卫士。然而,朱某某却背离了医者的初心,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更对医院的社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法律是公正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朱某某最终为其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此次庭审警示广大医务工作者,“医者仁心,廉洁为本”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应当成为每一位从业者的行为准则。秉持职业道德,坚守廉洁底线,是守护医疗行业清风正气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
(来源:慈利法院 作者:安俊谕)
简评:我个人觉得这篇报道写得非常不合格。标题有“宣判”二字,而内容对群众最关心的“罚了多少款,判了多少年”却根本没有提及。从文中可以看出,并不是法院没有判,而是报道没有写。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和理由不写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