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台湾艺人黄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影像二审开庭,黄子佼在律师陪同下出庭。据悉,此次庭讯采不公开审理,约50分钟左右结束,黄子佼在庭讯时仅承认部分罪名,该案将于5月14日再度开庭审理。南都此前报道,2024年黄子佼因涉嫌“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被检方起诉,一审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23万元)。


庭审后,黄子佼面向现场媒体鞠躬。

本次出庭的现场画面显示,黄子佼穿着与之前几次出庭一样的衣服,对记者现场询问“是否认罪”“是不是还想复出”“怎么又穿同套衣服出庭”等问题,他均未作回答。据当地媒体披露,有被害人委托律师出庭时提到,若黄子佼有和解意愿及真心悔过,除了协助下架不雅影像外,应拿出200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30万元)成立相关基金会做公益,抚平被害人的伤痛。

南都此前报道,黄子佼于2023年被曝出性侵丑闻,被控猥亵多名女子,震惊台湾演艺圈。但其“强制猥亵”罪名因查无实证,且已和被害人和解撤告,最终于2024年4月以不起诉侦结。但是,台北检方曾在2023年搜索黄子佼住处时,在硬盘中发现他在网络偷拍论坛上购买了大量影像,当中有多部是未成年女子性影像。

台北检方此前认为,黄子佼犯后已坦承罪行,自愿抛弃该硬盘,未散布或贩卖性影像。于是,检方于2024年4月3日一审予以黄子佼缓起诉2年、支付罚款1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6.8万元),及书写1200字的悔过书等处罚,但引发各界质疑检方轻纵。

在舆论压力和检方重新审视案件后,台北检方于2024年5月17日正式对黄子佼提起公诉。经查,黄子佼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数量达2259个,受害少年及儿童人数共35人,被害人被拍摄影响时的年龄仅有10到17岁左右。2024年12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罚金部分可易服劳务。

据悉,在一审判决后,台北检方另查获黄子佼还涉嫌持有其他未成年人性影像,因此案件又被移送法院再次审理。

今年3月26日,该案二审开庭,庭讯采不公开审理,约50分钟左右结束。黄子佼出现过程中,对记者的现场提问未作回答,但在上车离去前,向在场媒体鞠躬示意。

当地媒体分析称,黄子佼将继续争取减刑或缓刑,避免入狱。他在庭上仅承认部分罪名,对于不认罪的部分,辩称“这些都是成年女子,并非未成年人性影像、下载时不知道是未成年性影像”等。法院将于5月14日下午再度开庭审理此案。

采写:南都记者 杨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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