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23〕4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密云区大唐庄 小唐庄 王家楼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批准 ,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自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止。被征收人有意见的,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等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征收办提交。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密云区水源东路339号111室)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
咨询电话:010-69063262
注:《密云区大唐庄 小唐庄 王家楼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和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公布。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以上内容来自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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