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近日发布北京市首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共划定368块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占朝阳区总面积的25.5%。从某种角度看,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以被视为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的分区管控。科学界定“静”与“喧”的边界,有助于推动噪声污染防治迈入精准化、系统化新阶段。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城市治理的难点之一。近年来,我国通过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展“宁静城市”建设试点等举措,推动城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市民的生活幸福感不断提升。然而在实践中,噪声污染防治仍面临诸多难题。

由于城市空间布局不合理,一些厂区、商场等虽然噪声监测达标,但因紧邻居民区导致投诉不断;城市要发展,建筑施工、道路建设等活动难免产生噪声;如果对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采取“一刀切”治理,又可能影响市民幸福感甚至激化矛盾。这些问题折射出噪声污染防治的复杂性。如何在有限的城市空间内,更好地满足群众生活、商业娱乐、城市发展等多元需求,成为城市治理的关键。

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区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既能守住医院、学校、住宅区等敏感区域的宁静底线,又能为商业区、娱乐场所等预留合理空间。这种分类管理思路既尊重了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回应了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同时,通过限制敏感区域噪声项目落地,可以从源头优化城市布局,改变噪声污染防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此外,针对敏感区域和人群采取精准防治举措,还能显著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目前,我国已有多个城市启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试点工作。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做好制度衔接、加强科技赋能、发挥群众力量,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做好制度衔接,确保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化。一方面,要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与城市规划、土地审批等环节深度衔接。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防治机制,凝聚监管合力。比如,江苏省扬州市明确规定敏感区内禁止新建噪声排放企业,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采取降噪措施,从源头减轻噪声污染;浙江省义乌市建立“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模式,通过明确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职责,在敏感区域形成网格化监管体系,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各地要将敏感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嵌入城市治理全链条,细化监管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科技赋能,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撑。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过程中,综合运用噪声模拟等技术手段,可以精确识别噪声敏感建筑物聚集度和噪声传播规律。在监管环节,同样要发挥科技的力量。如广东省深圳市采用“远程喊停系统”实现了对施工噪声的智能干预,陕西省西安市采用声源识别技术让执法更加精准。随着5G、AI等技术的发展,未来可以构建覆盖“监测—预警—处置”全链条的智能管理系统,推动噪声污染防治从“人防”向“技防”转变。

充分依靠群众,形成噪声污染防治合力。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只有让群众参与规则制定,才能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同时,在噪声污染治理中,也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比如在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城市细节随手拍”网络行动调动了市民的监督热情;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协商建立社区公约,很好地解决了广场舞扰民问题。“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是城市的主人,在噪声污染防治过程中,要充分凝聚社会共识、形成防治合力。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期待更多城市科学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坚持精准施策走出“噪声困境”,让繁华都市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诗意栖居的宁静,为人民群众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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