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新时期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暨宁夏清水河流域减沙治理研讨会在宁夏银川市召开。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宁夏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双提升”。年入黄泥沙量由上世纪80年代的1亿吨减少到2000多万吨。塞上山川大地实现了由“黄”到“绿”的巨变。

上世纪80年代,宁夏水土流失面积曾达到3.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近六成。截止2024年底,宁夏水土流失面积1.4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2.2%,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约2.6倍;宁夏水土保持率为77.7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宁夏坚持治山、治水、治林、治田、治荒、治沙“六结合”,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700余项,发展高标准旱作梯田500多万亩,修建淤地坝1102座。宁夏水土流失面积由2011年的1.96万平方公里减少到1.51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45万平方公里,减幅达22.9%。


建成全国首家灌区测控一体化闸门检测基地,成为全国唯一省级水预算管理试点,宁夏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全域开展“四水四定”先行先试,吴忠市盐池县“节水开源筑牢生态屏障”入选全国节水十大经典案例,利通区“合同节水+水权交易”入选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宁东煤化工园区建成全国首个废水“近零排放”园区。宁夏农业用水占比降至80%以下,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7.3%,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率先完成“十四五”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6、超过全国均值。

宁夏“四水四定”作为唯一省区案例,列入全国人大黄河保护法实施成效调研报告,创新实践案例进入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成为最具本地特色的改革发展“金字招牌”。


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双提升”。宁夏年入黄泥沙量由上世纪80年代的1亿吨减少到2000多万吨。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11.35%、56.8%、29%,塞上山川大地实现了由“黄”到“绿”的巨变。

在全国率先建立全省域“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创新建立总河长问题交办机制,宁夏河湖管理范围全部划定,4300余名市、县、乡、村级河湖长年均巡河18.5万人次,推动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同时深入落实母亲河复苏行动,清水河干流保持全线贯通,沙湖生态水位保障率稳定保持100%。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50平方公里,宁夏水土保持率达到77.7%。

(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图片 杨思彤 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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