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有话说

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高作镇陈甲村党总支书记鲁曼带来了一份关于促进乡村产业立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高作镇陈甲村党总支书记鲁曼。

鲁曼调研发现,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18万亿元,乡村休闲旅游业营业收入9000亿元,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4万家,返乡创业人数达1430万人。乡村产业的发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鲁曼表示,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乡村的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康养、美学艺术等多元价值不断被发掘,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信息行业等产业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这些政策不仅涵盖了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硬件”支持,还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这些含金量十足的政策亟须上升到立法高度加以调节,以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此,鲁曼建议开展制定乡村产业促进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调查研究,以法治之力护航乡村产业发展。对此她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

一要开展乡村产业促进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调查研究。乡村产业虽然享受着一些扶持政策,但整体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获取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相对比较宽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也难以体现乡村产业经营主体的特殊性。因此,亟须制定乡村产业促进法,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其地位作用并加以培育、扶持和规范。建议尽快开展乡村产业促进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二要争取乡村产业促进法早日列入修法立法计划。按照总则、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信息产业、质量监督与管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从立法宗旨上注重促进、引导、保护、规范乡村产业发展,增强政策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依法维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与现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我希望能够通过更多优秀的政策、具体的举措,带领农村群众走出一条以产兴村、以产富民的共同富裕之路。”鲁曼坚定地说。

(采编中心 于翔)

来 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5年第6期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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