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正司法

护航万顷碧波


从平均海拔4500米的世界屋脊,到盆地高原为主的中部地区,再到平原丘陵组成的东部地区,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地理三阶梯。随着山脉地形的起伏,无数大江大河翻腾奔涌,连接八方人文,造就万千气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史中,一些地方几度繁华、几度衰落。历史上很多兴和衰都是连着发生的。要想国泰民安、岁稔年丰,必须善于治水。”一滴水,既是日常生存所需,也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3月22日,我们迎来了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正是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今年“中国水周”的主题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以法治力量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促进人水和谐,共建幸福江河。3月21日,崇州法院于崇州市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活动上通过解读案例的方式,向与会单位和参会群众做水生态保护相关知识宣讲。

01基本案情


2020年起,李某、刘某违反相关禁渔管理规定,长期在某地天然水域使用电击的方式捕捞野生鱼类,由王某等3人收购,并在王某开设的水产店出售,形成“捕捞-收购-出售”全链条、一体化模式,交易金额达20余万元。

02裁判结果

崇州法院经审理后,以李某等5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几人二年二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李某等人均表示服判,本案现已生效。

03典型意义

本案系“长江十年禁渔”以来我省首件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实施全环节、全链条定罪处罚案件,对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有力保障“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地落实,有利于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对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04法官讲解

本案中,法院以“刑事+公益诉讼”双轨并进,实现全链条打击,对捕捞、收购、销售各环节5人精准定罪,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严惩,打破“抓小放大”的治理困局。从司法严治到全民共护,长江禁渔是“国之大者”,需要渔政、公安、市场监管、法院跨部门协作,压实“从水域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以全链条打击切断非法利益链,让法律成为带电“高压线”,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希望“不捕、不卖、不做、不吃”野生鱼的社会共识,凝聚全民护江合力。


-崇法惟民 博学慎断-

供稿 | 郭 晋

编辑 | 丁 婕

一审 | 余 珂

二审 | 闫宇飞

三审 | 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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