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预防和震慑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防范非法占用草原林地、破坏耕地保护红线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期,扎鲁特旗公安局侦破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经查,2023年至2024年期间,包某某在明知地类性质为确权草牧场的情况下,依然非法开垦草原,大规模种植农作物,面积达487.16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在另一起案件中,经调查,2024年,村民唐某在没有任何合法审批手续情况下,在达某名下确权草牧场非法开垦草原种植农作物,总面积为570余亩。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调查发现,唐某于2018年因开垦草原种植农作物曾被追究刑事责任。唐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贪图眼前利益,以身试法。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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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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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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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来源 │平安通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