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再次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向舆论焦点。文件明确提出两项“不允许”: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和宅基地,禁止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两项政策看似“收紧”,实则折射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障与效率”“公平与发展”之间的深层博弈,以及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定决心。





一、政策核心:为何新增两个“不允许”?
1. 保护农民权益的底线思维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的基本权利,承载着居住保障、文化归属和社会保障功能。若放开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可能导致资本下乡圈地,挤压农民生存空间。例如,浙江某村曾因乡贤政策吸引外来资本,但实际收益更多流向投资者,农民仅获得微薄租金。新规通过限制外部主体介入,旨在避免弱势农民因信息不对称或议价能力不足而丧失“退路”。
2. 防止土地资源无序扩张
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出现“大棚房”商用化、耕地违规建房等问题,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退休干部返乡占地建房,不仅加剧土地资源浪费,还可能通过权力寻租破坏公平。新规通过“堵疏结合”,既限制无序开发,又鼓励合法盘活闲置宅基地(如出租、入股等),实现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双重目标。



二、争议与挑战:效率与公平的平衡难题
1. 改革派与保护派的观点交锋
改革派担忧:一刀切政策可能抑制地方创新。例如,浙江浦江“乡贤乡居”政策曾通过吸引外来人才激活闲置宅基地,但新规可能阻碍此类探索。
保护派支持:以贺雪峰为代表的学者强调,宅基地是农民进城失败的“最后保障”,需优先防范资本侵蚀风险。例如,西北地区“十室九空”的村庄若放开流转,可能加速农村凋敝。
2. 区域差异化的现实困境
东部沿海地区宅基地经济价值高,农民对市场化需求强烈;而中西部农村土地保障属性更突出。统一政策难以兼顾区域差异。例如,深圳小产权房曾为城市发展提供空间,但若推广至全国,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三、改革路径:从“堵漏洞”到“开新路”
1. 存量与增量管理并重
存量盘活:允许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利用闲置宅基地。例如,河南某镇通过集体土地入市建物流园,村民人均分红5000元。
增量严控:执行“一户一宅”,新增宅基地需先退出原有用地,并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2. 强化执行与监督机制
三查一清:严查村干部刁难村民、拖延审批、索贿等行为,确保政策落地公平。
分类施策:东部试点宅基地有限流转,中西部强化保障属性,防止资本垄断。
四、乡村振兴的“压舱石”
1. 农民主体性的回归
政策强调“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而非“向资本而兴”。例如,湖北通过引导资本下乡发展特色产业,农民既可获租金,又能参与就业,实现“地租+工资+分红”多元收入。
2. 城乡融合的弹性空间
为1.2亿“半城市化”农民工保留返乡退路,避免其沦为城市贫民。同时,通过延长交易时间、优化服务(如建行延长黄金积存交易时间)等举措,增强农村金融活力。
结语:在动态平衡中寻找答案
2025年的宅基地新规,既是对资本无序扩张的回应,也是对农民主体地位的再确认。政策背后,是效率与公平、市场与保障的永恒张力。长远来看,唯有坚持“保障优先、分类推进”,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激活资源,才能实现乡村振兴与农民利益的共赢。正如一位农民所言:“宅基地是我们的根,政策护住了根,我们才有底气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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