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午除夕”脂批辨析
作者:慌了个张
“壬午除夕”的著名脂批在《红楼梦》第一回——
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甲戌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泪笔。]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自相矛盾”?
关于“壬午除夕”这段脂批,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需要申明三点:第一,小说抄本原文无标点,标点是后加的,这就存在一个断句的问题。第二,判断脂批是一条还是两条,需要对照抄本脂批的字迹和位置加以判断。第三,虽然甲戌本是现在发现最早的抄本,胡适得到的甲戌本不过是一个“过录本”,但基本可以假定抄手还是中规中矩、照猫画虎似的抄书即原样誊抄而不会擅自改动脂批的内容和位置。
先看吴铭恩在《红楼梦职评汇校本(修订版)》的注释——
著名批语。以往著作引录此批多将“壬午除夕”断归下句,作“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时间定语,并因此成为曹雪芹卒年“壬午说”的主要证据,但“壬午说”并不能解决现存文献资料中的矛盾。香港梅节先生《曹雪芹卒年新考》认为此处应系两批连抄,“壬午除夕”是前一条批语的作批时间,而不是芹逝时间,并因此提出“甲申说”。按:“能解者”一段和“书未成”一段意思不相连属,应拆分为两批当无疑义。准此,则“壬午除夕”应断归上句或下句,就处于两可之间,这使“壬午说”的主要证据存在不确定性。
这段脂批中前面“哭成此书”与后面“书未成”,确实“意思不相连属”。如果单从字面的意思来看,前后是“自相矛盾”的,让人搞不清这书到底是成了还是未成,模棱两可。
但实际上并不矛盾,因为前后说的是这本书的两回事,具体涉及三个人。
一是这条批语的作者畸笏叟,二是畸笏叟常哭的曹雪芹,三是能解者即脂砚斋。
曹雪芹题的“谁解其中味?”这是高山流水觅知音的发问。在畸笏叟看来,这世上也只有脂砚斋堪称是曹雪芹的知音知己,是《红楼梦》其中味的能解者,这是对他批注工作的高度肯定,认为他与作者曹雪芹(自己是一把辛酸泪)很有默契,因为太理解曹雪芹了,“方有辛酸之泪”,经过他持续大量的批注完善,“哭成此书”。这“书”是指《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这个抄本,即四评成了。因为脂砚斋也是费尽心血,曹雪芹逝后不久也随风而去,不会再有五评六评的了,这是令人遗憾的。
“芹为泪尽而逝”
然而,更大的遗憾是,经历丧子之痛的打击,“芹为泪尽而逝”,造成了《红楼梦》“书未成”这个创作上的大悲剧。也就是说,这个“书未成”是指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这件事因作者仙逝而被迫终止。如果脂砚斋还活着,或许还有一些弥补的办法,可现在脂砚斋也逝世了,畸笏叟感到悲痛和绝望。
曹雪芹的逝世,对脂砚斋,对畸笏叟的打击都非常大。畸笏叟就批注说“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他对《红楼梦》也是痴迷,以至于认为曹雪芹就像贾宝玉一样跟着“一僧一道”走了,抑或是曹雪芹已经化身入了《红楼梦》,人书融为一体。
可见,悲痛至极是完全的一个化境。
但畸笏叟很快又清醒过来,从这种痴迷沉痛的化境中抽身而出,一语“今而后”就逗漏出是“一芹一脂”逝后不久(数月,半年光景),绝不会像周汝昌先生认为的是他们逝后十二年追思而作,那样投胎转世早就误时了。
“一芹一脂”
从畸笏叟“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的口吻来看,不像是一个父亲说的,更像是一个教父一类的角色,从血缘上看显得不亲、外道。
换言之,曹雪芹、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关系,不似家庭伦理关系,倒像是入了“情教”的教友关系,很密切但又很超脱。
因为畸笏叟的批注是基于小说讲的,关乎“是书何幸”的问题,所以“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的这“二人”,应该是畸笏叟和另一尚健在的批注者,而非畸笏叟夫妻两个。如果是畸笏叟老两口,又是曹雪芹的父母或父辈,他们怎么会说“造化主”呢,那该是他们自己家族的使命才对。
我看甲戌本这段脂批的字迹和位置,显然是畸笏叟作的一段批注,“壬午除夕”也不可能是“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的时间落款。这段脂批,应该是追思逝世不久的脂砚斋而欣然题写的。由脂砚斋又想到曹雪芹,他们与畸笏叟三人都哭得泪人一般。曹雪芹哭儿子(泪尽),脂砚斋哭雪芹(哭成),畸笏叟哭“一芹一脂”(泪笔)。
“甲午八日”
至于“甲午八日”,没必要非要主观认为是“甲午八月”的笔误。那样一推就是十二年,就跑到1774年。畸笏叟再常哭雪芹,也不会像林黛玉一哭十二年的。所以,常哭也只是曹雪松逝世不久,一度沉浸其中,难以自拔。泪亦待尽,也是有限的时间内可以,比如数月,半年,甚至一年,真要拖十二年之久,那岂不早把人哭死了,那也太夸张了。
我同意作甲午(日)八日的理解。这个具体日子即1763年7月18日,是批注者畸笏叟触景伤怀的那天(可能是脂砚斋逝世的“七七”或“百日”之类特殊时间节点),对逝去不久的曹雪芹脂砚斋(一芹一脂)的痛惜和怀念。
至于“壬午说”并不能解决现存文献资料中的矛盾,就是周汝昌先生他们提出的疑问,就是敦诚的诗记着1763年春邀请曹雪芹,实际上曹并未赴约,敦诚敦敏当时也不知道曹病故的消息。就像我们党的七大选举陈谭秋当中央委员一样,根本不知道他早已被军阀秘密杀害了。敦诚敦敏事后才赶到曹雪芹家中吊唁并慰问曹公家属,回来写的悼亡诗,这应该都是癸未年即1763年的事了。次年清明节去给曹雪芹扫墓,又写诗,编诗集,这是甲辰年的事。所以,由敦诚敦敏的诗来判断曹雪芹的逝世时间也要根据实际情形动态把握。
“年未五旬”
根据脂批,壬午除夕(乾隆二十七年即1763年2月12日),芹为泪尽而逝,这是可以肯定的。又根据敦诚诗讲的“四十年华”(古人讲的是虚岁,与张宜泉记的“年未五旬”并不矛盾),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年),到雍正五年曹家被抄家的时候,曹雪芹也就是三四岁,跟书中甄英莲出场的岁数相当。
曹雪芹晚年邻居张宜泉(1720—1770),据说张比曹大几岁,壬午除夕时,张才四十四五岁,不可能认为曹活了四十八九岁,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四十多点,张一时也记不清了,但不能给逝者年纪说小了,才模糊笔法写了“年未五旬”,曹雪芹肯定没有五十,这样写是不会错的。
由此,我们推定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即1724年,逝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即1763年2月12日,享年四十岁。之后半年内,脂砚斋逝世。
完 ·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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