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旅游市场一片火热,错峰游、踏青游、清明游、赏花游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选择。3月21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借助理事单位案例,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买保险送旅游”风险,出游须选择正规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老年人出游要注意自身健康适应。
近年来,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员工为“回馈”客户,推出“买保险送旅游”的活动。这些看似“真香”的免费旅游,实则风险重重。此前,镇江市文广旅局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在镇江高铁站检查到了由保险公司业务员组织的“青海6日游”旅游团。经调查确认,该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招徕、组织出游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等法律法规。
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参加此类旅游团可能会面临三大风险,须谨慎选择。一是旅游行程质量无法保证,宣传的住宿标准与实际不符,景点大多为“三无景点”,涉嫌虚假宣传;二是免费游实为购物游,在整个旅游行程中往往会安排多家购物店,进店消费要达到相应的消费额度,否则消费者可能面临被“甩团”的风险;三是组织旅游的保险公司或者其员工都不具有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资质,消费者未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法律责任不明确、保险覆盖不到位,合法权益难保障。
此外,镇江市消协还特别提醒,老年消费者出游时要量力而行,在旅游过程中时刻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发生意外及时求助。(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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